西安购房合同新规范 "一房两卖"购房者可解约索赔

2017-04-13

西安的小伙们注意了!9月1日起,西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约。以后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先看清是不是新的合同版本哦!新版的合同时怎么进一步维护购房者权益的,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新版合同三大亮点:

1、“一房两卖”购房者可解约索赔

新版合同规定,如因“一房两卖”等卖方问题,导致不能完成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购房者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购房者付款之日起,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2、明确建筑面积 难再“偷面积”

为化解预售商品房面积差纠纷,新版合同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数据由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为防止出卖人利用阳台“偷面积”或虚增面积,新版合同明确封闭阳台和非封闭阳台数量,明确阳台是否封闭的判定依据为规划设计文件。

3、没有房屋验收证明文件?直接拒收妥妥的

新版合同还明确规定交房的低条件为:商品房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基础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出卖人不出示商品房满足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商品房。

新版合同的三大武器,保护购房者权益不受侵害,小伙伴们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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