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使用协议书
每本书都有属于自己的版权,使用版权是需要版权使用协议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版权使用协议书,仅供参考!
版权使用协议书范文一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协议
甲方:广州太平
乙方:
为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合理规范相应作品的使用传播,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和解释若非特别指出,本协议中:1.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和网络媒体(网站,包括论坛)。2.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在甲方媒体上发表的全部作品。3.发表是指甲方网站和相关的电子刊物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授予甲方其作品的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期限为长期。该专有使用权含义如下:1)甲方在世界范围内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所有领域均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和专有使用权。2)作品的文字方式包括中文简体字本、中文繁体字本、英文本。3)享有使用权及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4)乙方不再将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协议。2.乙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甲方的权利。因乙方作品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向甲方所投之作品,须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同时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稿件的真实性负责。4.甲方保证按时将稿费付予乙方。1)稿费标准:编译稿件:20-30元/千字;原创稿件:30-80元/千字。特稿特酬,优稿优酬。2)稿费采取月结制,每月的10日统计,每月的25日前甲方以银行转帐或邮寄的方式将稿费汇到乙方,具体汇款信息由乙方提供。3)稿费中已包含作品首次刊发费用、甲方取得与行使作品专有使用权等全部费用,即甲方在对作品行使专有使用权时,无需另行支付报酬。5.甲方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沟通和联系,保证不因沟通上的障碍而产生对乙方不利的情况。
三、保密任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相关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执行本协议目的而使用。
四、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双方均无过错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经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五、期限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6月20日。2、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有效期壹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在收到对方通知其违约事项后合理期限内未纠正其违约的,对方有权终止此协议。2.任何一方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另一方的带来经济损失、或带来纠纷的,则非违约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法律责任。七、效力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其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相同。2.本协议之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采取书面记录。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应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身份证:
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签字盖章:帐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
版权使用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字),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以电子图书形式主要在学校、教育科研单位_________等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发行上述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以电子图书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_________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_________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4)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5)甲方有权要求加入_________数字图书馆版权使用分配理事会,经审定合格,可以成为理事单位,并享有监督执行分配的权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作品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作品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作品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作品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版权使用协议书范文三
版权授权协议书
甲方:地址:
乙方:北京德慧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1、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图书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的出版发行。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图书《》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授权内容1、授权图书:《》(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2、使用载体:CD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5、授权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第二条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CD-R 格式的母盘。
3、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8、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9、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着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第三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2、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3、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4、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5、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50 %,乙方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6、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保证条款1、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着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着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