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如何申请低保

2016-11-12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委会代为转交街道办事处),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居委会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入户调查,到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个人)进行核实并出具调查证明,将全部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在进行初审前,委托居委会在申请人的居住地公示7天,之后再次进行入户调查和核实收入,签署初审意见,15日内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接到报送的材料后,7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5.街道办事处接到区民政局批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后,委托居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的户5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发《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下月兑现低保金。

申请材料

1.书面声明家庭收入。

2.财产状况。

3.《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4.《委托授权书》。

申请时限

办理时限:

1.公示7天。

2.15日内上报民政局。

3.7日内作出审批。

4.公示7天。

5.没问题的话5日内办结。

一个月出结果。

申请地点

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

河西区苏州道96号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办事处

下瓦房福建路50号

022-83833367

桃园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

022-2327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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