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委会代为转交街道办事处),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居委会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入户调查,到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个人)进行核实并出具调查证明,将全部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在进行初审前,委托居委会在申请人的居住地公示7天,之后再次进行入户调查和核实收入,签署初审意见,15日内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接到报送的材料后,7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5.街道办事处接到区民政局批准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后,委托居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的户5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发《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下月兑现低保金。
申请材料
1.书面声明家庭收入。
2.财产状况。
3.《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4.《委托授权书》。
申请时限
办理时限:
1.公示7天。
2.15日内上报民政局。
3.7日内作出审批。
4.公示7天。
5.没问题的话5日内办结。
一个月出结果。
申请地点
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
河西区苏州道96号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办事处
下瓦房福建路50号
022-83833367
桃园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
022-2327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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