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走群众路线 保障农民利益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进行产业升级、处理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然而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却出现一些值得警惕的现象,引起了多方关注。
7月17日,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研究中心主办的“推进城镇化建设,谨防地方政府职能异化”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纷纷表示,如何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关键,而这必须依靠走群众路线才能实现。
在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中,农民的土地利益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在征地拆迁中不时发生一些恶性事件,如河南中牟县史国旗维权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阎雨指出,城镇化建设的根本在谋民之利、解民之忧,但一些地方政府却在政绩冲动之下无视农民利益、强行拆迁征地,这类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需要从制度的层面去解决。
地方政府职能异化背后的根源是什么呢?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认为,问题的根源并不是拆迁,而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导致地方政府依赖于土地财政,通过卖土地的钱来搞地方建设,所以就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也指出,由于资源稀缺、配置有限、财政窘迫,因此在产权交易、税负征收、旧城改造、城市拆迁等各个经济领域,都存在着一些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社会科学杂志社高级编辑丁志德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地方政府职能异化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政绩压力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而这又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标准密切相关,因此不能把问题的责任完全归到地方政府身上。对地方政府来说,要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就必须首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来说这都是有利于当地群众的。但在涉及征地拆迁的时候,有的地方干部不注意工作方法,没有认真考虑群众诉求,甚至是一味地追求政绩而与群众利益相冲突,于是给社会和谐埋下了隐患。丁志德介绍说:“社科院一项对30多个村庄的实地调查显示,各地农民对于城镇化建设的具体需求是不同的。例如平房改楼房工程,确实有助于扩大农地面积,但地方政府如果搞一刀切,强行让农民‘上楼’,就容易引发不满情绪。”
丁志德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他向记者介绍了济南市历城区的弱势群体救助体系,这一救助体系对于解决城乡结合部在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群众利益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地方政府走群众路线的一个鲜活案例。“例如在征地拆迁时,地方干部必须对群众解释清楚、补偿到位,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丁志德这样解释走群众路线的含义,并强调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几十年来的优秀传统,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期的当前阶段尤其要大力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