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从担保法角度详解

2017-04-17

买房子就会涉及到定金的缴纳,那么定金和订金二者之间的意义有何不同呢?一字之差的两个名词在担保法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从担保法的角度来具体分析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一、定金的法律意义

《担保法》中对于定金的规定主要是: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用于抵作价款或者进行收回。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合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合约时,收定金的一方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支付应当有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来进行约定,并且在定金合同中要有约定支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会在实际支付定金的那日起生效。

根据上述的规定,简单的来说,就是定金对房产交易起到了一个保障作用,购房者买房则需要向卖家支付定金,从而达成交易意向,并且签订定金合同来约定好想事宜。如果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不想购房的话,定金就会归卖家;如果卖家单方面毁约的话,就需要双倍支付定金给买家。这样一来,购房定金可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保护买卖双方各自的利益,避免临时毁约而造成的损失。

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约定定金时数额不必过多,定金的支付数额不超过总房款的20%即可。此外,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也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二、订金的法律意义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订金其实是被视为预付款的一种形式,因此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如果支付订金的一方要求行使定金的权利,在人民法院是不予以支持的。对于订金的支付标准应该是总房款的千分之五之内,签订好购房合同后,订金应该及时返还给购房者或直接作为房款。如果购房者在支付订金之后,不想购买该套房子的话,可以根据订金协议的约定办法来处理。当然如果卖家不将房屋卖给买家的话,订金会退给买家,但是没有双倍偿还。

以上就是在担保法方面来分析定金和订金这二者的区别,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各位购房者了解到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购买房子时尽可能的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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