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什么
操作风险包含了法律风险,但是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那么你对操作风险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操作风险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是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包含了法律风险,但是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
银行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必须做出补偿或赔偿;法律文书有漏洞,被人钻了空子;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网络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地震、水灾、火灾、恐怖袭击;等等,所有这些,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这一类的银行风险,被统称为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受到国际银行业界的高度重视。这主要是因为,银行机构越来越庞大,它们的产品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银行业务对以计算机为代表的IT技术的高度依赖,还有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的趋势,使得一些“操作”上的失误,可能带来很大的甚至是极其严重的后果。过去一二十年里,这方面已经有许多惨痛的教训。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一个令人怵目惊心的例子。
控制操作风险的方法
加大改革力度
1、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我国商业银行要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设立独立董事,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行长经营层之间的权力划分和权力制衡有效结构,通过高级管理层权力制衡,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
2、按照“机构扁平化、业务垂直化”的要求,推进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从根本上解决操作风险的控制问题。
3、改革考核考评办法。正确引导分支机构在调整结构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经营效益,防止重规模轻效益。要合理确定任务指标,把风险及内控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和改善银行审慎经营和管理,严防操作风险。不能制定容易引发偏离既定经营目标或违规经营的激励机制。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商业银行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要把握形势,紧贴业务,不断研究新的操作风险控制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有效地评估并控制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当前,重点要在以下七个方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二是建立必要的职责分离,以及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关系的制度;三是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四是对于重要活动应实施连续记录和监督检查;五是对于产品、组织结构、流程、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过程,应建立有效的控制程序;六是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对硬件、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数据和操作环境,以及设计、采购、安全和使用实施控制;七是建立并保持应急预案和程序,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全面落实操作风险管理责任制
首先,要通过层层签订防范操作风险责任合同,使风险防范责任目标与员工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形成各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线员工积极参与的大防范工作格局。其次,要真正落实问责制。要明确各级管理者及每位操作人员在防范操作风险中的权力与责任,并进行责任公示。今后银行发生大案,既要有人及时问责,又要深入追查事件责任人。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相应追究检查部门、审计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
切实改进操作风险管理方法
1、不断摸索,逐步完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虽然对操作风险的计量还没有一个十分完善的方法,但是随着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深入开展,准确计量操作风险并计提准备金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2、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在数据大集中的进程中,要加强业务系统操作平台建设,全面查找设计上的漏洞,完善系统软件。
3、建立健全操作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类别操作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识别和评估所有当前和未来潜在的操作风险及其性质。
4、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制度。针对多发的管理人员带头实施违规,强迫命令下属违规操作,形成案件和资金风险的问题,银行要建立和完善员工举报制度,依靠和发动一线员工,鼓励检举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遏制各类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高发势头。
加强人员管理
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思想,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员工抓好操作风险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多方面、多层次将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单位内部和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风险意识教育。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角势教育、典型案例教育、规章制度教育,提高全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四是要及时、深入了解重要岗位人员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和行为变化动态,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疏导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操作风险主要原因
1、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国有商业银行的“五级”直线式管理架构,由于内部管理链条过长,信息交流不对称,按照“变压器”原理,总行对分支机构的控制力层层衰减,管理漏洞比较多。
2、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完全起到查错防漏、控制操作风险的作用。
3、风险管理方法落后,信息技术的运用严重滞后。
4、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银行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重业务开拓,轻队伍建设;重员工使用,轻员工管理,对员工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加之举报机制不健全,使本来可以超前防范的操作风险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5、与风险控制有冲突的考核激励政策容易诱导操作风险。
6、社会转型及银行变革容易引发操作风险。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针对银行的抢劫、诈骗、盗窃等犯罪时有发生。从银行内部来看,国有银行正在进行股改,伴随机构撤并,也带来了大量富余人员消化问题,并导致各种矛盾的尖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