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施工合同模板
基坑开挖前,设置管井井点降水,以利开挖人员和机械作业及土体装卸运输。基坑开挖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坑开挖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基坑开挖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苑中央公园地下车库基坑支护
1.2、工程地点: 明港镇军民路南侧、107国道西侧
1.3、工程类型:基坑支护。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
2.2、施工内容:微型桩预应力锚索挂钢筋网喷砼墙、土钉钢筋网喷砼墙、挂钢丝网喷砼墙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拟开工日期:2015年 8月 日。
工程进度随土方开挖进度。
四、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工程价款:
5.1、承包单价:本合同各分项支护做法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干,其承包单价见分项工程报价清单:
分项支护工程清单报价清单
5.2、工程计量: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以实质完成工程量计算所得。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I-I剖面按土墙垂直高度加顶面一米计算、其他两个剖面按土墙斜坡长加顶面一米计算,均不包括墙顶、底排水沟(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3、工程款计算:工程款=分项承包单价×相应施工工程量。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园整(¥1126000.00 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5.4、如因设计变更而改变施工做法,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组价按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预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依据。
5.5、该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5.1、机械设备进出场所需运输及安拆费,维修费,人工费。
5.5.2、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
5.5.3、需支护部位的土方边坡刷边、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试验、检测、监测等的费用。
5.5.5、所有的税、费等的费用(包括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的论证费用)。
5.5.6、完成该项目所需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费用。
5.5.7、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
5.5.8、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为了快速、高效完成该项目,双方应完成各自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6.1.2、应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6.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1.5、支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6.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维护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施工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6.2.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6.2.3、根据分项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要求等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施工及验收记录。
6.2.4、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因施工质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区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6.2.7、对已完工程进行养护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装订成册等。
6.2.9、为在施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资料齐备、装订成册并移交通过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护工作结 束,余款一次付清。
八、争议: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签订:
10.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履行完毕。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其他条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条件限制需调整施工方案或根据技术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不进行费用调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所报单价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所确定的,是双方共同愿望的真实体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费用,否则甲双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3、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税票。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基坑开挖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望城县卡口及电子警察项目基坑开挖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要求
望城县公安局治安卡口及电子警察项目基坑的开挖、地笼及管道的预埋,沙井的开挖、绿化带的恢复及渣土外运,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基坑尺寸、地笼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土方开挖。
二、甲方责任及应提供的条件
1、按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监控开挖底标高;
2、提供施工所需安全设施,如:路障、路锥,闪光衣;
3、控制质量、进度及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组织进行基坑开挖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乙方的责任
1、提交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审查;
2、严格按测量放线要求的基坑尺寸、标高尺寸进行基坑沟槽土方开挖,严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开挖及回填工作;因乙方拖工,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4、施工完毕后,渣土的外运、绿化带及隔离带的恢复必须同时到位;
5、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严格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7、基坑开挖、管道预埋所需要的人工、施工机械都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如下问题,经甲方同意后给予一定的增补;
A:基坑开挖的过程中遇上混泥土路面;
B:开挖施工中已经挖至1米以下的,如果需移位的;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20工作日历天,即:自2011年6月9日起至2011年6月29日止。
五、承包单价及合同金额
1、基坑开挖:人工单价包干380元/每个基坑(不含混泥土);
2、沙井:人工单价包干150元/个(不含材料);
3、花坛松土开挖:人工单价包干15元/米(含恢复);
核算方式:由甲方安排技术人员和乙方共同基坑开挖的尺寸及施工情况进行核对,甲方根据核对数量进行计价。甲方根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配合情况可以酌情考虑增加点工计价。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队进场开挖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叁仟元给乙方;地笼及管道预埋完成时,甲方根据核对数量计价后,付至总金额的70%;穿线完成后未出现质量问题,余款在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结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基坑开挖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园小区1、3、5栋项目基坑沟槽土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要求
青园小区1、3、5栋项目基坑中所含全部土方的开挖及外运,暂估土方量约为1.6万立方米,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基坑沟槽尺寸、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土方开挖。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甲方责任及应提供的条件
1、按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监控开挖底标高;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接口位臵;
3、控制质量、进度及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5、组织进行沟槽开挖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乙方的责任
1、提交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报甲方工程部审查;
2、严格按测量放线要求的基坑尺寸、标高尺寸进行基坑沟槽土方开挖,严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服从监理、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与配套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4、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卸土区(3KM以内);
5、负责办理渣土运输与城管、交通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及相关的协调工作,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及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7、必须做好渣土车出入的清扫、冲洗工作,渣土运输不得影响和污染及损毁周围的道路及环境,由此造成的停工及任何责任和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8、严格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①乙方人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②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③建筑物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9、基坑内集水坑的抽水设备由甲乙方提供,乙方负责场内地面积水的清理及组织排水;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措施增加费,甲方一概不予增补;
11、洗车槽的建立及洗车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都由乙方负责。
1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野蛮施工或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15工作日历天,即:自2009年8月2日起至2009年8月17日止。
五、承包单价及工程内容
土方挖运按含税单价包干贰拾捌元/立方米(28.00元/m3)(含乙方责任条款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内容:详见“一、三条”;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土方施工队按要求尺寸及标高完成基坑沟槽土方开挖,经验收合格后共同核定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结算确认后三天内付至总价的 60 %;余款办理结算后二月内结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总工期逾期不得超过3天,如逾期超过3天后,乙方每再迟延一天完工的,甲方有权按壹万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在约定时间内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壹万元/天奖励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含开工日)二日内,机械人员不能进场又无法开工,但又无正当理由向甲方说明清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交押金全部不退,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约定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足额赔偿。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总价的2%计取。
5、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方拒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2%的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受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损失。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