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返乡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2017-03-02

重庆的朋友想返乡做创业,但是现在在重庆做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重庆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重庆出台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为有效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重庆市政府出台《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用普惠性和扶持性政策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筑巣引凤”补基地。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一定专项资金补贴。对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返乡创业园,根据其财政贡献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情况,市、区(县)两级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对返乡创业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积极协调各类园区,引导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入驻,在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设备使用上给予大力优惠。因扩大产能需建设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扶持政策。同时,在用地上可通过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置换优先用于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利用闲置校舍、厂房等场地创业,支持利用自家宅基地兴办农家乐等实体经济。

“贷动发展”补融资。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直接融资。将有市场、有赢利能力的返乡创业企业纳入银行转贷周转机制支持范围。

“财随企需”补短板。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符合现行稳岗补贴政策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稳岗补贴。

“减税降费”补成本。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成为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

重庆农民工返乡创业 最高可获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农民工返乡创业渐成趋势。昨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消息:《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能做什么?

这些领域有“钱”景

不外出打工,留在重庆能做些什么?《方案》指明了方向。

《方案》指出,全市将首批打造23个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县、35个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其中,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将围绕汽摩制造和数码电子配套产业,重点支持巴南经济园区;在城市发展新区,在城市发展新区,将围绕食品加工、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江津德感工业园区,在重点支持的綦江工业园区,则围绕汽摩整车及零部件产业、绿色节能建材做文章;而渝东北和渝东南,重点支持开县工业园区的食品加工、电子机械,巫山工业园区的轻纺服装、电子产品,秀山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的食品药品、消费电子、纺织服装等项目。

有啥优惠?

可获创业担保贷款

为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问题,《方案》提出,要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同时,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

政府还将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

要是创业搞好了,企业想有更大的发展,《方案》也为你做了考虑。《方案》说,将组织有意向的社会投资人、风投公司考察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和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同时还要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直接融资。

想创业咋办?

政府为你培训创业

如果你有想法、有技术,却为不懂如何创业发愁,放心,政府会帮你的忙。《方案》指出,将完善全市统一的返乡创业项目库,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服务。

同时,将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充分利用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同时,扩大农民工创业培训项目范围,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GYB(创业意识培训)补贴范围,对农民工分类开展GYB、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提升你的企业培训)等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重庆市出台支持就业创业政策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24条政策措施:

一是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方面,包含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拉动能力、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等内容。提出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结合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保税区内保税贸易、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便利化等服务贸易五大专项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创造更多优质岗位。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适用范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同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创业。 二是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包含降低创业门槛、培育创业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减税降费、鼓励电商创业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加强创业服务等内容。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一址多照”,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完善现有创业创新平台服务功能,提升发展一批众创空间,打造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孵化基地内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补贴。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加快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发展,拓展创业融资渠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将企业吸纳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半年以上人员。将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及从业人员纳入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三是在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等内容。提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定制服务计划,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时限由执行到2015年底调整为长效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就业补贴范围,对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将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人群由现行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四是在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方面,包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科学化配置、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等内容。提出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建立全市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动态掌握本市劳动力资源状况。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贫困区县富余农村劳动力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梯度转移,促进人口向产业集聚。深化用工统筹,发挥重点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盟作用,指导企业开展人力资源错峰调剂,发挥人口红利对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五是在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健全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目标考核、资金保障、舆论引导等,通过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

《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侧重体现四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创业引领,推动创业就业。从降低门槛、培育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减税降费、鼓励电商创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创业、加强创业服务等8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激发创业活力。特别是针对当前创业者初创难、融资难问题,提出提升发展众创空间、完善服务功能、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等措施,让广大初创者能够享受更加优质的创业指导、项目孵化等全方位综合服务,提升初创企业存活率。同时,提出通过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统一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推行“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进一步拓展创业融资渠道,提升创业者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二是实施精准扶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从扶持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方面提出多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和贫困人员就业方面,从调整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扩展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等方面实现拓展,突出精准帮扶,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三是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有效防范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同时将补贴标准确定为国家规定的上限,最大限度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鼓励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四是夯实就业工作基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出建立全市人力资源基础台账、深化用工统筹、推动劳动力梯度转移等措施,加快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信息化进程,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化水平,促进人口向产业集聚,发挥人口红利对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有关工作安排

下一步,人力社保部门将从四个方面推动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更好更快惠及于民。 一是完善配套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就业税收优惠、技师学院等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确保所有政策尽快付诸实施。 二是优化经办服务。一方面要简化申请手续和相关材料,进一步缩短政策办理时限。另一方面要加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妥善处理好政策衔接与工作衔接,确保政策落实不断档、扶持对象不受影响。 三是完善协调机制。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四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政策宣讲,主动深入辖区高校、用人单位送政策、送服务,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新型传播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所涉及的主要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予以解答,业务经办由各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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