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外地人吗?想知道在石家庄买房有哪些条件吗?

2017-05-05

随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不断宽松,我国近年来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由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高昂,许多人已经退居二线城市。在东北地区,石家庄近年来更是受人欢迎。但是各个地区的政策都不相同,那么在石家庄买房有什么条件呢?本文将针对这个内容给大家解说一下。

一、在石家庄购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1、申请购房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和家庭的人口相对应的相关收入证明;

3、和家庭人口相之对应的住房证明;

4、和家庭人口相对应的户口薄的复印件;

5、家庭有住房的人还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

二、在石家庄购房的条件

1、具有石家庄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三、在石家庄申请购房的步骤

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石家庄市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XX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后,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XX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XX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这样你就可以再石家庄购买房屋了。以上就是我提供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