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残疾人低保政策

2017-04-06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2017年杭州残疾人低保政策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以下由小编对2017年杭州残疾人低保政策作出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杭州残疾人低保政策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将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实施。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介绍,目前,我国约有8500万残疾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其中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意见》对全国建立两项补贴制度进行统筹和指导,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中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在已经申领了残疾证的残疾人里,按照国家颁布的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总共四级,一级、二级视作重度残疾人。而困难残疾人这个概念比较宽泛,按照国务院意见规定,为了便于评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他表示,明确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哪些人享受补贴就很容易界定了。每个地方的低保线是非常清楚的,通过公开、公平的一系列制度,将其明确下来,然后民政、残联共同向财政部门提出予以补贴的要求。

2017年杭州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予以分类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

其中,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100%予以补助;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80%予以补助;

其他家庭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60%予以补助。

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已按有关政策享受社保补贴的,在办理补助手续时作相应核减。

主城区常住户籍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

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困难救助后,当年个人医疗费负担仍较重的残疾人还可以受到救助。

残疾人当年个人自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扣除有关部门医疗救助后,再按下列标准给予医疗困难救助:

1.5000元(含)以下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2.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

3.10000元以上15000元(含)以下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4.15000元以上20000元(含)以下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

5.200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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