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积金贷款新政:年内或可实现异地互贷

2017-04-13

公积金60万高贷款额短期不会调整;今年内,全省住房公积金有望实现异地互贷。昨天,结合9月初刚发布的“汉版”公积金贷款新政,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对新政实施的相关细节进行了详细解读。

武汉对公积金的需求比较旺盛,连续两年公积金使用率在全国排第一,使用。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武汉共3.7万多户居民使用公积金,涉及到的资金额达到136.5亿元。这当中,居民直接提取公积金的就占到七成。预计到今年底,公积金的使用额度将超过200亿元,创历史新高。

既然这样,那么公积金贷款高额度60万元是否会有提高的可能?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表示,短期内,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公积金流动性趋紧的情况下,应该优先考虑的是有刚性住房需求的购房者,满足这部分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大限度确保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

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人士透露,结合省内其他市(州)公积金使用率相对不高的情况,省住建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预计在今年内,全省有望实现武汉与各市(州)公积金互贷。届时,在武汉就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到各自户籍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次公积金异地互贷的放开,让那些想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同时置业的人看到了希望。比如,已经在工作地买了一套房,又想在老家买一套房,这次政策的调整会是个很好的机会。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十分优惠。

但是这几种情况下,可能无法申请二套房贷款,要慎重:

1、个人公积金贷款尚未还完

按照新政,虽然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均下调,但首套房贷款必须结清这条硬性规定并没有解除。

2、人均面积不能超标

公积金主要支持的是自住性住房需求,因此各地对自住性住房均有要求,就武汉书来说首套房144平米以下认定为自住性住房,如果超过这个面积,公积金贷款不予支持。湖北省内各地方不尽相同,购房时应及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3、提取公积金记录

如果各地存在限购情况,购房者以买房名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影响后续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说了这么多,湖北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互贷至少释放了部分需求。让公积金利用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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