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竞赛规则简介

2017-06-21

网球竞赛规则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整了网球比赛的规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球竞赛规则简介

BT3 一、场地

一片标准的网球场,占地面积应不小于670平方米;长36.6米、宽18.3米。其中双打场地为:长23.77米、宽10.97米;单打场地为:长23.77米、宽8.23米。场地中间用球网横隔成两个等区。

球场两端的界线称“端线”;两边的线称“边线”;在球网两侧6.40米处的场内与球网平行的横线为“发球线”;连接两发球线中点的与边线平行的线称“中线”;中线与球网成“十”字形,将发球线与边线之间的地面分成四个相等的区域,称为“发球区”;在端线的中点,向场内画出的短线称为“中点”。

全场各区的丈量,除中线外都从各线的外沿计算。场上所有的线,应是同一颜色(白色或黄色)。全场除端线要宽至10厘米外,其他各线的宽度均在2.5~5厘米范围之内。

BT3 二、比赛基本原则

网球比赛时,双方球员应各自站在球网的一边,先发球的球员叫发球员,另一边的球员叫接发球员。规则对发球员的位置有所限制,而接发球员可以站在自己场地一侧任何合适的位置上。球网不属于任何一方,但在球拍、身体、衣服、鞋袜等触网时为失分。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在每一局结束后都要交换发球权。

(1) 通常的网球比赛是用掷硬币的方法决定选择场地或首先发球权、接发球权,得胜者有权选择或要求对方选择。选择发球或接发球者,应让对方选择场地;选择场地者,应让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2) 网球比赛的计分方法:

HTH 胜一局 HT :比赛中球员每胜1球即得1分,记分15,胜第2分,记分30,胜第3分,记分40,先胜4分者为胜1局。如遇双方各得3分时,则为“平分”。“平分”后,某一方先得1分,为“该球员占先”,“占先”后再得1分,才算胜1局。如一方“占先”后,对方又得1分,则仍为“平分”。依此类推,直到一方在“平分”后净胜2分才为胜该局。

HTH 胜一盘 HT :一方先胜6局为胜1盘。但遇双方各胜5局时,一方必须净胜两局才为胜1盘,也就是7∶5。如果是双方的局数打到6∶6,就要以决胜局定胜负。

决胜局比赛的计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长盘方法,就是某一方必须净胜两局才为胜该盘。另一种是短盘方法,就是双方再赛1局,胜者即为胜该盘。除非赛前另有规定,一般短盘制应按以下办法执行:先得7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胜2分)。决胜局的比赛,首先由发球员发第一分球,然后由对方发第二、三分球,此后轮流各发2分球,直至比赛结束。第一分球发球员在右发区,为胜方,但最后在记分表上则统一写成7∶6。

HTH 胜一场 HT :一场比赛男子最多打5盘,女子最多打3盘,比赛双方中先胜3盘(男子)或2盘(女子)者为胜一场。

(3) 发球员发球应按下列方法将球发出: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球拍与球接触时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如果第一次发球失误,第二次发球也失误了,则判为二次发球失误,发球员失分。

发球时,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先站的位置。

(4) 发球员的位置:

每局开始,发球员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1分后,再换到左区发球。如果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察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发现,应立即纠正。

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如果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被接球员击打,判接球员失误。除发球之外,双方对打时都可以直接对击。

(5) 发球时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为失误:

发球员违反了发球员位置的规定。

未击中球。如果发球员向上抛球,又不准备击球而用手将球接住,不算失误。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

HTH 第二次发球 HT :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按规则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HTH 脚误 HT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脚没有按发球方法规定站位。

(6) 发球触网后球仍落在对方发球区内或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均判发球无效,应重发球。

(7) 每一局比赛终了,均应交换发球权,直至比赛结束。

(8) 重发球和重赛: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或比赛受到干扰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宣告发球无效时,仅该球不算,重发球。其他情况下,如比赛时其他球进入场地,在对打中球突然坏了,裁判员报分失误等都要重赛。

(9) 阻碍击球:一方的举动妨碍另一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失分。若是无意则判该分重赛。

(10) 球触固定物: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又触及固定物(球网、网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11) 交换场地:双方应在每盘的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12) 失分: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的物件。

还击空中球失败。

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在活球期间触网。

过网击球。抛拍击球。

(13) 压线球: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14) 活球期:自球发出起(除失误或重发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期。对于明显的出界球,无论球员在场内还是在场外,只要接触到在空中的仍处于“活球”期的球,均判其失分。

(15)双打比赛的发球次序:每盘第一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二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三局由第一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第四局由第二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发球。发球次序错误,应在发觉时立即纠正,但已得、失的分数都有效。

(16) 双打接发球次序:先接球的一方,应在第一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单数局中始终先接发球。对方同样应在第二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双数局始终先接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接球次序错误发觉后仍按已错误的次序进行,等到下一接发球局再纠正。

(17) 双打还击: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球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次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

(18) 连续比赛和休息时间:从第一次发球开始,到全场结束,比赛应按下列规定连续进行。

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发球员必须毫不犹豫地开始第二次发球,接球员必须同时准备好接发球。

交换场地时,从第一局结束到下一局第一分发球球拍击球时,最多有1分30秒的间歇时间。

当有外界干扰使比赛无法连续进行时,裁判员可酌情处理。

分与分之间允许间歇时间不得超过20秒。

决不应该为了运动员能够恢复力量而暂停、延误或干扰比赛。如因事故而受伤,裁判员可允许一次暂停(3~5分钟)。

若某些情况是运动员不能控制的,如运动员的服装、鞋或器材(不包括球拍),因料理不当而不能或难以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暂停比赛直到料理好。

男子比赛在第三盘打完之后,女子比赛在第二盘打完之后,双方球员可以有不超过10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比赛被暂停到第二天才能恢复,则在第二天打完第三盘(女子打完第二盘)之后才有休息权。第一天未打完的一盘作一盘计算。

锦标赛的委员会有权决定给运动员做准备活动的时间,但不可超过5分钟,并且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宣布。

运动员违反了比赛应连续进行的原则,裁判员在发出警告后,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19) 指导:团体比赛中,在交换场地时,可由坐在场内的队长给以指导,但在决胜局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在其他比赛时,运动员不能接受指导。在裁判员发出警告后,他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20) 更换新球:一般比赛采用11局结束后更换新球。各项比赛组织委员会有权决定换球时的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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