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解除关系后财产怎么合法分配?

2017-06-23

在日常生活中常有人会说起断绝父子关系这个词,能说出这个词可见双方的怨恨有多深。对于这种父子见面分外眼红的情况,这个父子之间的关系是不是真的可以说断就断呢?下面就是jy135网为大家整理的与父母解除关系后财产怎么分配的经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哦!

一、关系的解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你是你父亲亲生的话,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能够解除这种亲子关系的。如果你是继子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解除父子关系,《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第二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你们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合法有效,根据收养关系办理地方的不同去民政部门或者公证部门解除收养

二、财产分配

1、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提出申请,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解除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无权享有,也无权继承。

2、双方共同财产协商解决或法定分割。

3、双方不再互负抚养、赡养义务。

由上文怎么断绝父子关系财产分配又该如何进行可见,亲生的父子关系是不可以断绝的,至少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而对于养父子之间的关系则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断绝的。但是断绝之后养父子之间便再无关系,不需要相互再负有权力义务,当然对于对方的财产也就不再享有相应的继承的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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