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有什么限制
2017-03-31
农村自建房的转让有哪些限制,是否可以转让呢,现在很多人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因为相对比来说,农村自建房的价格非常便宜,所以真的很让人动心的,不过这样的房屋真的可以转让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的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临安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吗?
1、临安农村自建房可以转让。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临安农村自建房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原件,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3、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比如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临安农村自建房转让有什么限制?
1、临安农村自建房转让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
2、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坐标准。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3、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第2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2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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