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怎么继承 房改房继承和赠与有啥不同

2017-05-05

上市房改房,又可以称之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的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的为“成本价购买”房产可以直接上市进行交易,继承也没有法律障碍。房改房怎么继承?房改房继承与赠与又有什么不同呢?

房改房怎么继承

房改房可以被认定遗产并可以依继承法规定继承。

如果依法定的继承有几个可以享有继承权的人,房改的部门是否有权直接进行登记几个继承人享有共有权?是否有权直接的确定他们应当享有份额?如果有遗嘱,是否有权直接依照遗嘱的内容登记产权人?

当前房改部门通常的做法是,必须享有继承权的人协商一致以某个继承人或者某几个继承人继承,房改办才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达成一致,则不予受理。而此类案件诉讼到法院,法院又因此类房屋尚不属于个人产权房屋,一般也不敢确定他们的继承份额。

那么遇到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不能一致的情况,导致了无法处理的尴尬局面。对于继承人明确的此类房改房,房改办应当及时为这些继承人办理共有的产权证。

如果遗嘱是公证的,理应依公证遗嘱确定的继承人办理产权证,如果不能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份额,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司法判决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各自的继承份额。从而顺理成章地解决这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和矛盾。

房改房继承和赠与有什么不同

房改房继承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房人分期付款期间调离所在市县或死亡的,由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付清房款。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不购买住房,由售房单位与其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进行经济结算。

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不能赠与。

购房者在未付清购房款期间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逝世的,由其继受人或继承人继续付款。原购房者和继受人或继承人不需要该房屋的,可退交原出售单位,单位应将已付房款扣除房租与已付房款利息的差额后退还给职工本人或其继承人,已付房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

如购房者逝世无继承人,由房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管,其未交清的购房款,由接管部门补交,任何人不得侵占。

房改之中的房屋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继续交纳购房款,办理相关手续),则产权部门必须给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已取得部分产权是可以继承的。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推论出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并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付款办证,并可以登记继承人为产权人。

房改房办理赠与公证后,由受赠人提供《赠与公证书》、仿佛买卖征询意见通知及受赠人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办理前需先缴纳评估价3%的契税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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