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承揽合同_空调承揽合同模板

2017-03-09

空调是对空气的温度,湿度,纯净度,气流速度,进行处理,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设备,那么空调承揽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空调承揽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空调承揽合同范文1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1、空调、热水器等设备安装;

2、避雷接地;

3、五金配件安装于配合调试;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 元/台,热水器: 元/台,本价格为包干价。结算方式为月结。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交由第三人完成,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要求

1、乙方须对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侵害负全责;

2、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

3、乙方凌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安装工具,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承揽合同范文2

承揽方: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定作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款: 货币单位:元

二、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定作方应支付全额费用50%计人民币 元,货到工地之日,定作方应支付全额费用50%计人民币 元。

三、工期:

交货期:为承揽方收到全额费用50%后十个工作日。 隐蔽工程工期:货到后十五个工作日。 整体工程:随装修结束同时完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定作方原因等因素导致工期延长的,承揽方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定作方承担承揽方因此所受的各项经济损失。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揽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本工程由承揽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安装方案,经定作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履行之依据。

2. 承揽方按国家空调安装规格要求进行设备安装。

3. 空调室内机同时使用率:

4. 其他各项施工要求,承揽方遵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

5.承揽方根据厂方规定对本合同所涉产品给予保修,保修期后将继续承担维修义务(只收取材料工本费用)。定作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定作方提供主机机座、主机电源。

2. 定作方如需改动方案,应提前书面通知承揽方,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因方案改动所延误工期的责任由定作方自行承担。

3. 定作方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所涉价款。

3. 定作方应配合承揽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五、验收方法及期限 :

1、空调工程安装结束后,由双方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定作方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验收,由承揽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定作方应予承认。

2、工程竣工,承揽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在接到通知二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揽方,另定验收日期,因本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等责任由定作方承担。

3、竣工验收后,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由承揽方施工的项目凭保修单根据厂家规定实行保修,整机保修一年,压缩机保修三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六、违约责任

1、定作方无正当理由退货的,应向承揽方支付不低于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

2、承揽方在收取预付款后无正当理由不交货的,应向定作方支付不低于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承诺。否则,双方均可提出交涉、索赔。因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争议,均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定作方执一份,承揽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调承揽合同范文3

定作方(合同专用章/公章):(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合同专用章/公章):(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实施地点:

1.3 承揽方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 签订地点:

1.5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 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详细描述)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 (可详见技术附件)。

3.3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4 酬金与结算

4.1 项目酬金:

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4.2项目酬金构成:该酬金包括: 。

4.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承揽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定作方办理付款审查审批手续。

4.4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前,承揽方应先将符合定作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定作方。

4.5承揽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定作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

何责任。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4.6本项目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4.6.1 一次总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定作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向承揽方全额付款。

4.6.2 分期支付

4.6.2.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的预付款;

4.6.2.2(按进度支付);

4.6.2.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定作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 日内支付。

5 验收

5.1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5.2 验收方式:

5.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承揽方应 无偿负责修整或重做 。

5.4验收过程中因设备技术或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6 质量保证

6.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6.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承揽方责任导致质量事故时,则质量保证期应自承揽方整改,定作方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

6.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揽方不能按定作方的要求无偿整改或整改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6.4定作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督该项目实施,并不替代或解除承揽方对项目质量的责任。

7 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

7.1 定作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有关的技术要求、图纸、参考数据等技术资料,承揽方应当认真核对,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不全面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 日内答复。逾期不提出的,视为定作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符合承揽方履行合同要求。

7.2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应当保守秘密,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

8 违约责任

8.1 承揽方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应向定作方支付迟延交工部分酬金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定作方造成损失。

8.2 定作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承揽方支付未付酬金金额 %的违约金。

8.3 如发生5.3情形, 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给定作方造成损失的,承揽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一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8.5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 不可抗力

9.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0 争议的解决

10.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0.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项确定:

10.2.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瑕疵担保

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项目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2.保险

12.1.承揽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定作方原因除外),由承揽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定作方不负任何责任。

12.2.因定作方原因造成承揽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承揽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定作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定作方不予赔偿。

13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3.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3.3.2 承揽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工,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

13.3.3 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揽方未按定作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4.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3.4.2 双方解除合同;

13.4.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3.5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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