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2017-02-07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立法也日益完善。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样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房号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武汉 市 区 ,房号 ,该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详见本

合同附件: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 结算,首次租金乙方于合同签定当日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 为规定季度最后七日内。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对房屋设施无损坏,结算各种应缴纳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5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日;

④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及网费。

①水费按人头核算,15元/人/月;

②电表起点数据为 电费1.0元/度,公用部分平摊,;

③物业管理及网费50元/月。

3、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出现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7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租赁期满时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年另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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