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创业政策_互联网创业优惠政策

2017-03-23

用互联网创业是现在很常见的,但是互联网做创业能够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吗?在北京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互联网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互联网创新创业将获更大政策支持

“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跟不上这个浪潮,就可能被永远甩在后面。”4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互联网,因此更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支持力度。”

“大量互联网企业都通过‘互联网+’,提升实体行业的效率效益。”李克强说。他当即请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对互联网软件等行业的企业实施股权期权激励的相关政策。

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也是李克强总理一直关心的领域。在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强调,中国要抢占新一轮流通业革命的“先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从12个方面对“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作了具体的部署。

长期以来,李克强始终高度重视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他曾多次表示,推进“互联网+”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势必将深刻影响重塑传统产业行业格局。在此前一次部署“互联网+”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说:“我们过去常说,在信息尤其是互联网领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现在,我们很可能就站在这样一条起跑线上。”

今年是中国接入互联网的第22个年头。互联网正在深刻地将中国与世界融为一体。总理对互联网在“培育中国经济新动能”等方面寄予厚望。在4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李总理表示:要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更大热情,以发展新经济,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政策大放送 | 互联网创业显优势!

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定向结构性减税拉动有效投资、推动“双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从2016年1月1日起,一是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及合作或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等可按规定纳入加计扣除。二是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三是简化审核,对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对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实行归并核算。

为更大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的驱动力并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该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二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互联网+”政策完善推进返乡创业

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

事实上,这并非第一次将农村互联网创业一事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理清这一话题,避不开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而第一个方向重点着落在电商(创业)上。

“互联网+”政策完善推进返乡创业

在4月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到:

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供销社、邮政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在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和农产品、特色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加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力度,扩大服务范围,建立完善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和卖难预警救助机制。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和消费群体,支持农村青年和返乡大学毕业生网上创业。与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推广农产品电子商务典型案例。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着力完善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环境,研究制订促进政策和措施,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普及应用。

5月份,国务院发文《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给出相应举措:

1、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

2、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

3、推动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

4、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

5、推动电子商务走向海外: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也就在5月初,李克强总理中关村创业街一行将“互联网+”的创业热潮,带到了新的沸点,并在一个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互联+”的创业配套服务,与之对应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

直到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在五项任务中的第三条明确:

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发挥既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绿色农产品等输出地特色产品的挖掘、升级、品牌化,实现输出地产品与输入地市场的嫁接。

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动信息入户,引导

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

半年下来,这次带着“互联网+”元素返乡创业的《意见》备受争议。这一话题不仅使人联想到2013年曾一翻激烈讨论的“互联网创业,逃离北上广”。但此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又有另一层深意。

“互联网+”在GDP增速放缓情况下,“促就业”作用明显,创业离不开就业的讨论,而就业又避不开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讨论。

从2010年一季度开始,中国经济增速连续下降了18个季度,从12.1%下降到6.9%。中国GDP增速已是近20年来最低,预计2015年二季度会更低。有相关统计称,1%的经济增长率会影响到超过上百万的就业岗位。因此,大家很容易将国家支持返乡创业,理解成缓解城市就业压力的一大举措。

尽管GDP在总体增速在下滑,但第三产业是趋于稳定的。所以,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消息称,我国社会就业率与GDP呈现了此消彼长的“历史奇观”。对此,虎嗅认为互联网,特别是电商、O2O带来的就业机会不可忽视。

拿上门O2O来说,互联网经济已经把就业的概念从集体劳作生产的就业改变为个人原子化的就业,其就业空间和创业空间是传统产业所无法比拟的。作为一般的消费和服务而言,那些贴近平常百姓的衣食住行的行业,会慢慢在互联网上集聚成新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一对夫妇,哪怕一个人,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不离开家门,就可以用一台电脑作为实现就业的工具,这也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各地跨省务工人员在近几年不断减少。

此外,互联网经济带来的联动就业恐怕更为可观。随处可见,近些年大量出现在街头巷尾的快递物流人员就知道了,几辆电动车或者三轮车的投入,围绕一两个小区就能解决三五个人的就业。当然,目前的互联网经济只是在城市当中密集出现,但它一定也会扩展到小城镇乃至乡村。

政策性鼓励返乡创业,形式大于实质

相信不是所有的人都想背井离乡,但因为家乡特别是农村的各项条件比不过城市,创业机制与配套设施都跟不上,要进行“互联网+”创业更是捉襟见肘了,相比之下只有自然资源优势。

因此,政府在循序渐进的进行全民创业政策鼓励的同时,在基础设施投入、金融、财税方面的补贴也不能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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