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影响因素

2017-06-01

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信贷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接下来请欣赏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信贷风险影响因素。

信贷风险影响因素

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市场需求萎缩,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现金流不足,不良贷款持续“双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目前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防控风险的平衡难度加大。企业投资意愿减弱和资金使用效率下降,弱化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果。

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服务实体经济压力和金融风险过于集中在银行业。长期以来我国直接融资占比较低,银行信贷主导的融资结构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随着银行利润增速持续下降,可用于消化不良贷款的财务资源趋于减少。当前不良贷款核销自主性和效率偏低。

创新的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轻资产,轻资产是不符合传统银行业贷款渠道要求的。因为银行资本相对来说成本最低,股权融资是高的,但当企业轻资产发展,利润高的情况下,又没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反馈出来的现实状况是融资难。

监督资金真正进入实体企业

要从根本上解决金融行业面临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❶ 建立均衡的社会融资结构,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满足经济发展和转型活动中的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❷ 建立覆盖广泛的中小微金融组织,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的中小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❸ 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建立一个更加多元的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促进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

应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通过制度安排做好风险隔离,更好地实现风险和收益匹配。落实好绿色信贷和能效信贷指引,建立有利于发展绿色信贷的长效机制。

在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应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统筹和政策支持,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外部环境。要加快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缓解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之间的矛盾。

监督资金真正进入实体企业,而不是在金融系统空转或者用于非法用途。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监管,保证募集资金用于实体经济。

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几点尝试:

❶ 强化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相互抱团取暖,通过协会一起和银行谈判,一方面提高企业信用,另一方面经过银行的考核体系,通过贷款的企业给它们预贴息,让企业受惠。

❷ 投贷联动的试点。因为企业发展过程中,无论是自身发展还是并购这种高速发展的状况下,必然需要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相结合。

❸ 要加强政府、金融机构的协同发展。

各地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成效

今年以来,中国不断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根据工信部及发改委最新数据,仅上半年,我国钢铁、煤炭就分别去产能1300多万吨、7227万吨。对此,专家指出,化解过剩产能虽压力不小,但中国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下半年,中国将加大去产能力度,并确保完成去产能全年目标。这不仅符合中国发展需要,也将为化解全球产能过剩难题作出重要贡献。

进展情况符合预期

日前,我国上半年去产能成绩单相继“出炉”。根据工信部及发改委数据,上半年,钢铁去产能的量达到1300多万吨,是今年目标任务的30%左右;全国17个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已全面启动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共退出产能7227万吨,为全年目标任务量2.5亿吨的29%。

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30%左右符合总体预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指出,上半年主要任务、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目标分解和政策出台上。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表示,去产能正式政策实际才3个月左右,所以任务推进略显较慢。另外,由于煤价略有反弹,部分企业退出意愿减弱,在一定程度也减缓了进展。

“化解过剩产能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项难题,中国上半年完成的去产能任务情况已是不错的成绩。去产能针对的是钢铁、煤炭等高耗能行业的过剩产能,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逐步实施,既要看数量上完成的情况,也要特别关注质量。上半年已经为下半年去产能工作明确了路径、方式,下半年将能够加快推进这一任务。”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经济贸易系主任何维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各地也在上半年积极配合推动去产能。钢铁方面,到目前为止28个省区市包括新疆建设兵团已经把去产能的方案报国务院备案,同时和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签署了目标责任书。煤炭方面,神华集团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湖南、江苏已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82.9%和78.2%,北京、陕西和新疆均完成50%以上。

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上半年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就全年目标任务而言,去产能仍面临较大压力。统计局数据显示,肩负钢铁去产能重任的河北、江苏、山东3省,1-5月粗钢产量不降反增,分别同比上涨0.3%、2.19%和5.47%。煤炭行业,还有多个地区未实质性启动煤矿关闭退出工作。

作为产能退出重点的“僵尸企业”依旧有着不小规模。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报告称,2005-2013年的工业部门僵尸企业比例大约为7.51%。其中,钢铁行业是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一个行业,其占比达到51.43%。

此外,钢铁煤炭价格短期回升也为去产能带来“困扰”。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指出,总的看,钢材、煤炭价格不同程度回升,有利于钢铁煤炭企业扭亏增盈,确实会对一些地方和企业去产能的决心产生影响,已经减产、停产的企业也有意复产,增加了化解过剩产能的难度。

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当前煤价回升,缺乏需求支撑,煤价不应过多上涨,更不宜过快上涨。要坚定不移去产能、不因煤价回升而动摇,去产能的力度不容减弱。

“去产能面临的压力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各地情况也有差异,一些地方与企业面临的压力尤其严重。要有效推动去产能,就必须针对情况妥善缓解压力,不能搞‘一刀切’,应区别施策。”何维达说,总体而言,虽有压力,但只要配套措施跟得上,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这些压力不会造成大“麻烦”。

坚决抓好政策执行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多措并举,确保完成今年化解过剩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的硬目标。

日前召开的全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会要求,各地要倒排任务量、倒排时间表,确保11月底基本完成任务;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力争11月上旬完成任务。

要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意味着下半年将要完成全年任务的70%左右。冯飞指出,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从目标任务的分解、政策落地进入到实质性推进钢铁去产能阶段。

“这次去产能的决心很大,方针很明确,一些措施也很到位。”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表示,接下来,对于安全方面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可以利用环境督察标准、安检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即优胜劣汰的方式。

“上半年的情况显示,一些地方、企业在去产能的执行落实方面仍有‘懈怠’,下半年必须紧抓去产能过程中的执行问题,充分利用政府提出的问责、处罚及信用约束等措施保证去产能任务得到有效推进。对于一些落实起来的确困难的地区,政府应多提供一些帮助,为全面完成任务提供条件。”何维达说,到今年年底,中国应该能基本完成去产能全年目标。

信贷风险的主要特点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三)扩散性。

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信贷风险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建立和健全内部授权授信制度,制定、贯彻和执行信贷操作程序,以及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等诸多相互协调、制约的制度系统及其对制度执行效果的监督系统。狭义上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仅指贷款发放前的调查工作、贷款存续期间的管理工作以及贷款出现风险后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工作。本文采纳狭义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概念,在分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试图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对策。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二、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为:审贷分离机构设置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前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

三、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或有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四、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⑴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⑵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⑶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⑷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⑸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规定,维护银行的依法收贷权。

五、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⑴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⑵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之;⑶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六、违规账外经营严重。违规账外经营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 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账外账、乱用科目、调整账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收益领域。由于账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造成违规账外经营的主要原因包括:⑴前几年规章制度不健全,下放基层行权力过大,加之地方经济发展过热,资金需求与规模控制矛盾突出,导致了一些基层行经营行为出现严重偏差,违规经营逐步扩大;⑵个别行领导受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驱动,无视国家金融法规,置国家三令五申于不顾,存在侥幸心理,隐瞒不报,结果漏洞越来越大;⑶部分行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不严,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从根本上看,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健全的信贷管理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制度、机构以及激励和约束系统。信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权授信规定、信贷工作程序、信贷工作每一程序的内容和目标。信贷管理机构主要解决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分工,从机构这个角度确保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分清信贷工作部门的职责,保证信贷工作中的每一项权力都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激励和约束系统致力于发挥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明确信贷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大对信贷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保证信贷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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