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2017-04-06

现如今房产是骗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假扮房主骗卖房产的情况经常出现,购房者往往在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之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因此合同的签署对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是很重要的。那么,桂林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桂林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桂林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桂林二手自住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主要包括如下的内容:买卖双方个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权属情况、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房屋的交付和验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等。

桂林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桂林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以下7种情况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桂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桂林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 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桂林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桂林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桂林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桂林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桂林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桂林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桂林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在这里小编要再次提醒大家,为了避免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购置二手房时必须确保签约主体是合法房主,并且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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