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南平红荔观后感3篇

2017-03-20

观看南平红荔观后感1

11月29日上午,团县委组织全体人员到东山中兴3D电影院观看影片《南平红荔》。该影片以关心关爱失足青少年、探索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为主线,真实展现了詹红荔的典型事迹、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真实地展现了全国重大典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的典型事迹、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充分展示了我省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福建精神的整体风貌,影片故事情节感人至深,思想内涵丰富深刻。

“我们最怕的,就是别人看不起我们。因为我们曾经犯过错。可是,詹妈妈让我们相信,我们真的可以重新开始,就像其他孩子一样。”这是一失足少年的一番肺腑之言。它形象地诠释了“法官妈妈”詹红荔对他们的关爱。“失足少年可塑性强,改造好了,同样可以成为祖国的栋梁。我们应当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关爱,共同点亮迷途孩子的心灯,齐心协力引导他们走向正道。”“法官妈妈”詹红荔的爱心,触动了听众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观影结束后,团县委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畅谈观后感想。观看人员一致认为,电影《南平红荔》是一部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兼具的优秀影片。影片整体风格质朴,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法律和社会教育意义深刻,对詹红荔精神作了很好的诠释,应当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团县委林慧书记强调,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我们要向榜样学什么?怎样践行榜样的力量?她希望大家通过观影学习与宣传詹红荔精神,能够引发深思,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研究与探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家庭、学校一个都不能少,而团县委作为一个服务青少年的组织更是责无旁贷,团县委的青年同志更是要弘扬践行福建精神,肩负社会责任,弘扬社会正气和道德新风,为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新贡献。

观看南平红荔观后感2

有这样一群少年,他们徘徊游荡在社会边缘,被囚禁而不己知,被困厄、贫穷、欲望或者虚无的力量所禁锢;他们无力从宽容的社会寻找到宽容,他们绝望、孤独、无所依靠、走投无路。

有这样一名法官,她想:“虽然这些孩子犯过错,但青春最不怕摔跤。”于是她奋起天鹅之舞,救失足孩子于江畔,勤勉工作,只为了送落错方向的雨滴重新融回海洋。她就是影片《南平红荔》的主人公。同名人物原型为“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

电影在影评家笔下时常被喻为“梦”,观赏电影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看做“白日做梦”。这种说法确有一定道理。试想影院里周遭一片漆黑,但见一束强光投射过去,巨大的幻象便朝双目奔袭而来,此时人脑便不自觉地退回到无意识的“洞穴状态”。影片《南平红荔》留给观众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无处不在的那架天平,在法庭上、在坟头边、在民心里处处显露着公平正义。天平的材质在新任法官小崔那里是白色大理石,必须坚硬才有力量;在失足少年方超那里是茶色檀香木,厚重若泰山;在村主任那里是金色黄金块,神圣而权威。不过这些理解都不准确,只有在少年法庭法官詹红荔那里才至为恰当,原来饱含着公平正义理念的天平应当以温润东方玉磨制而成,既具硬度又有温度,既敦实又灵动,既坚不可摧又不失之柔和。

虽然世界范围内建立少年法院的制度历程不过百余年,而在我国则是近30年的事,但少年司法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与东方传统司法者“少者怀之”和“慈幼”取向的司法政策一以贯之的。詹红荔法官坚持以玉法之心对待失足未成年人,其事迹称得上在致力于调和“国法无情”与“法本原情”之间矛盾的同时折冲寻访出一条适合当代司法运作实践的好路子。

詹红荔的起点是“变坏了的好人”,她毫不怀疑孩子本性良善,具有迷途知返浪子回头的能力。但同所有法官一样,詹红荔深知无论法庭审判如何恰当地定罪量刑,无论司法执行如何适当地引导失足少年重新做人,对于社会甚至对悔过者而言,至多能做“变好了的坏人”。“坏人”的标签总是如影随形,似乎无可变更。詹红荔事迹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迎难而上,努力帮助有过刑事污点的人员转变成为社会和自身心理接受的合格社会人。为此,她积极推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隐私封存制度的立法,成果可谓喜人。全国人大今年3月1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与英美法官凛然不可侵犯的形象不同,詹红荔的法心又以慈母的面貌著称,被亲切地称为“詹妈妈”。慈母所给予的司法关怀早已饱溢出诉讼阶段,这也极大地拓展了法官的工作畛域,法庭内外、学校、乡村、管教所,处处留下了她温情脉脉讲信修睦,复归人间失序的身影。据统计,詹法官所判500余案,“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这组反差强烈的数字已经证明其所具有的“胜亦负,负亦负”境地扭转为“胜固胜,负亦胜”的强大能动司法意识、能力和热情。

法心如玉彰显的乃是高级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又是闪耀着和谐之光的东方司法传统智慧的精致浓缩,更是秉持司法为民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的基层法官朴实而崇高灵魂的写照。然而,就我国当前司法队伍建设整体而言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在推选模范法官的同时,加大法律职业共同体伦理守则的宣教实践,加大对“玉法式”司法作风的宣传推广,令所有司法者都能爱惜自己的“羽毛”。

观看南平红荔观后感3

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文艺作品是生活的教科书。”电影也是生活的教科书,通过电影的认识功能能给人以认识、给人以智慧,能培养人的想象与思考,作为观众的我们则像是一个聆听者,去感觉,去虚构地体会一些自己无法触及的情感,帮助我们认识生活的本质,了解人生的真谛。

很多优秀的电影作品都能让观众看后受益匪浅,《南平红荔》就是这样一部非常优秀的影视作品。《南平红荔》是一部法院题材的作品,根据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詹红荔先进事迹改编而成,该片讲述了詹红荔法官倾心帮扶挽救失足少年的生动感人事迹。

这部影片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首先是影片中的方超让我很震撼,方超因偷窃罪入狱,在出狱之后决心改过自新,但是当他打工的饭店顾客手机丢失时所有的人都怀疑他。他选择离开这个地方来摆脱偷窃着顶沉重的帽子。但是他的离开也为让他走出这样的阴影,最后选择了轻生结束自己的人生。他站在16层的高楼上给詹红荔打电话说:“我只是想听听詹妈妈的声音,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很久都没有妈妈的关心了,直到遇见了您,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这样的情节让人心情沉重,很多未成年人他们的思想不是很成熟,又缺乏正确的引导,所以做错了一些事。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我们社会应该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他们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当然这部影片带给我更多的感动,电影中的主人公詹红荔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同时,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她真正做到了以公平为念,勿忘慈悲。以平常之心坚持依法办案、秉公办事捍卫法律的尊严,也以超常之情让犯过罪的孩子有好的归宿,让更多罪犯止步于法庭之外。

虽然我并非一个法官,但通过观看《南平红荔》也有了很多的感悟,爱是人间最真挚的感情,如果我们每一个人能像詹红荔法官那样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心底爱他人、爱社会,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更和谐,明天会更加美好。我在以后也会努力向她学习付出更多的爱,续写我和这个电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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