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继承要交税吗
安置房继承现在是有很多人关注的,大家对于这个话题所关心的是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继承要交税吗,就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了解了一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样相信大家看过以后会有一定的了解,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很快的办理了。
徐州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继承人,按人均分。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2、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
3、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徐州拆迁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1、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北京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
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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