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预测题及答案

2017-02-28

如何以不变应万变、快速掌握指定考点、有效提高应试成绩是每个考生颇为关注的问题,试题练习能有效帮助你,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2016西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预测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6西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预测题目(一)

1、市场经济( )。

A、与私有制相联系 B、与公有制相联系

C、与小产相联系 D、是商品经济发展到社会化的必然产物

2、关于犯罪构成认识正确的是( )。

A、犯罪客体是指受害人 B、十五周岁的人也可能负刑事责任

C、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D、犯罪的过失不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

3、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 )的领导来实现的。

A、国家政权机关 B、广大人民群众 C、社会团体 D、人民团体

4、下列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

B、各民族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C、中国少数民族不可以在本民族聚局的地区以外单独建立自治地方

D、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和基础

5、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法人”的主要特征是( )。(多选题)

A、独立的社会组织 B、具有独立财产

C、肩负一定职务 D、承担独立责任

6、人类社会是特殊的物质运动形态。( )

A、正确 B、错误

2016西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预测题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D。解析:市场经济,或称市场取向的经济,是指由市场进行资源调配的商品经济。通过市场进行的调节属于一种事后调节。市场经济是高度社会化和高度市场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居于支配地位、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和高级形式,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故本题答案为D。

2、【答案】B。解析: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其中,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因此单位可构成犯罪主体,C项错误;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故A项错误;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因此D项错误。

3、【答案】A。解析:中国共产党是在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通过对社会的直接领导体现着自己的执政地位;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通过执掌(广义上的)政府,将自己的政治纲领付诸实施,通过执政实现党的领导。故本题答案为A。

4、【答案】C。解析:民族自治地方主要有4种类型: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的自治地方;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建立的自治地方;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在某些汉族人口占大多数的地方也可以以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自治地方。C项表述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5、【答案】ABD。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AB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法人和自然人不同,不能肩负职务。故本题答案为ABD。

6、【答案】A。解析:人类社会是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人们在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相互交往共同活动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有机系统。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自然界发展一定阶段上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因此说人类社会是特殊的物质运动形态的表述是正确的。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