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哈尔滨最新的买房政策 值得一看

2017-04-13

家是大多数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在一个城市奋斗无论如何都会想要有个家。现在很多人选择离开自己所出生的地方,选择到外地去奋斗,打拼。在工作的同时也会想要在自己所工作的地方成家立业,但由于是非本地人而又所限制。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政策的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指非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指非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指非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在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

购买15万元以上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除外);购买2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业用房30万元以上等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凭房产证或入户证明,即可在住房所在区教育局为适龄子女办理借读手续,免收借读费;户口迁入后,即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在哈购房转为哈市城镇户口尚未就业的人员,可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所有的就业扶持政策;可享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基地提供的免费培训;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缺少资金的,还可以申领小额担保贷款。

购房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哈市的“三支一扶”活动,并享受补贴、社会保险等政策;到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职称,免试外语和计算机,保留哈市户口;到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在专家选拔、职称评定方面,与大型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购房、落户后可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其转移;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可在哈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省内居民购房,符合哈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高限额50万元,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高限额85万元,贷款长期限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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