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房屋产权如何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17-04-15
部分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于担心交易风险存在,会房屋产权公证。那么房屋产权如何公证?申请的材料需要哪些,公证的意义又在哪呢?
选择房产公证的意义
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二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购买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出示的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时,申请公证的两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材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具体流程:
1、准备上述材料
2、提出申请
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
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