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屋产权变更?那种情况征收契税?

2017-04-15

新婚姻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这一新规却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影响,从而引发房产加名热,而房产加名这种行为属于房屋权属变更,在房产证上被增加署名的人是契税的纳税人,应该缴纳契税。

关于夫妻房产方面的疑问特别多,比如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更名手续如何办理?契税如何征收?夫妻共有房产的买卖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按揭房屋

无法办理夫妻加名

问:张女士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属于老公婚前购买的财产。这套房子是老公按揭购买的,贷款期限20年。现在这套房子依然在还贷中,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加上老婆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答:如果房产未设立抵押权登记,夫妻双方只要有结婚证均可以办理加名手续,一般需提交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等材料,双方到场共同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收取80元/本的工本费。

但以下两种情况不能进行房产证加名:一是房屋为按揭贷款购房,并尚未还清贷款;二是该房产已办理银行抵押。

夫妻房产加名、减名、更名

只有一种情况征收契税

问:老公婚前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属于一次性全款付清。现在房产证上需要加上老婆的名字,请问契税如何征收?如果这套房产证上由老公的名字改为老婆的名字,契税又如何收取?

答: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进行更名,也免征契税;夫妻房产份额变更,同样免征契税。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房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后变更为其中任何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目前只有一种情况需要征收契税: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离婚后,更名给另外一方,可根据夫妻双方采取的赠与或者买卖的过户形式相应地征收契税和其它相关税款。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

购买时好仍要求夫妻双方签字

问:在江东有一套两居室的小面积房子,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当初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签订了卖房合同,只有老公一人的签字,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对于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的,只有在夫妻二人共同同意下签订的转让合同才有效。购房者应要求夫妻二人共同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如果一方因特殊情形无法签字时好出具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表示同意出售此套房屋。

房产证上如果只登记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名字,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产权证登记的产权人在合同上签字买卖合同即可成立。但也要提醒购房者注意,假如你购买的房产的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其中一人的名字,好让夫妻双方共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书上签字。这是为了避免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因原房主的配偶不同意买卖而引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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