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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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我国家喻户晓的一项国策,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如何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的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一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二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计生专干、中心户长、信息员、计生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力度,提高管理和计生工作能力,做到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计生服务工作能真正让村民满意。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国情、国策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开展多样性宣传活动,乡、村二级联动,计划生育宣传员送资料上门、计生宣传栏及时更新以便群众获取信息。继续开展婚育文化陈地建设,在村民中普及“婚育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教育,营造宣传教育大环境,使广大农民群众科学了解计生保健知识,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也使育龄人群提高生育保健意识。深化政策服务,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