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创业政策

2016-12-06

湖北大学生能享受什么创业的政策?看完小编整理的湖北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湖北大学生创业政策

湖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给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给予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按规定给予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三)给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资金扶持。鼓励各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给予场租、水电减免。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超过50万,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给予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扶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省教育厅实施“金种子”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省科技厅实施“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大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五)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六)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实行行政事业性费用免缴政策。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其在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湖北创业贷款最高可贷50万 2年全额贴息

日前从湖北省“两会”获悉,为大力促进就业创业,2016年湖北全省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逾30亿元,扶持5万名城乡劳动者创业,力争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

湖北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湖北去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将贷款对象由国家规定的“五类人员”拓展到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从个人最高5万元提高至最高1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在2年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湖北去年还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此外,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也由1%降至0.75%,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累计为全省企业、职工减负22亿元。

翟天山说,在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购买社会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湖北今年都将出台系列新政策。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加强以就业创业促精准扶贫,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统计监测预警机制。

湖北农家乐创业有补贴 每户最高补贴2万元

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至2019年,在全省实施“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省里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重点对全省37个贫困县给予扶持,鼓励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近日,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旅游局联合下发《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方案》,扶持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省将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悉,此次农家乐项目的实施更加注重创业带动就业。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补贴、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农户均可自愿申报,乡镇(街办)初审后,各县(市、区)人社、扶贫、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核、公开公示后,同级财政部门就可拨付资金了。

2009年至2014年,我省实施“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安排3.2亿元资金,共扶持3.2万农家乐创业经营户,带动就业近40万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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