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2017-03-02

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是我们经常看到的,那么你们知道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要怎么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篇1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设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和力度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制度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念在口上,落实不到行动上。那么,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里,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1、从机构及人员配置上。

乡镇纪委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设纪委书记1人,纪委副书记1人,行政监察员1名,其余为委员,委员通常都是其他涉及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实际上纪委日常工作的只有3人,而乡镇纪委书记往往还分工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主要精力集中不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有的乡镇只有一名纪委书记而未配备其他工作人员,纪检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就难以开展。而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的人员配备主要以照顾或解决待遇为主导思想,人员变动相当频繁,从力量配置上就不利于乡镇纪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2、在主观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乡镇党委、政府着力抓好经济促发展谋稳定,经济在一年年的上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得到提高,各项工作都逐步走向了经济利益导向机制的框架,然而,一些乡镇党政的领导看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却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更谈不上对违法违纪党员的惩处,相反的认为党员、干部犯点错误算不了什么,纵之任之,认为是小枝节,只要经济起来了,社会平稳了就是有功之臣,不加过问,更谈不上严加教育和管理。久而久之,有的村干部“坐养成患”,用不了也调整不得。据了解,20xx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重拳“打虎”的同时,还重点查处扶贫、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涉农领域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村官违纪违法案件2128件235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9%。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621件552人。另一方面,乡镇一些主要领导还存在如果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错误地把纪委查处几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

3、乡镇某些领导自身的不廉洁。

误区之一,心会查处一些党员、干部会牵扯出自己,因而有意无意地干扰案件的查办,甚至给纪检监察干部穿“夹脚鞋”等等。因此,这些因素的客观存在,乡镇纪委的工作及其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在具体工作中是要人无人,要物无物而处于尴尬境地,这对于某一年或某一届党委、政府来说能够遮掩过去,但纸终究包不住火,违纪违法分子始终会露出尾巴,甚至所受党政纪处分重于先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对教育和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是不利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作法。

误区之二,作为乡镇纪委在同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应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政治稳定这条主线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乡镇纪委,纪委书记往往分工和担负着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因而抓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多于纪检工作,而不能较合理地安排时间和精力来抓好纪检工作,甚至个别纪委书记还怕得罪人而放弃本职工作,就是抓了也是轻描淡写,应付了事。纪委副书记心存压力,虽在抓的同时又存在着“今天这个岗位上干,得罪人,领导都不管,自己哪里敢管那么多?说不定明天自己就又到别的岗位干其他工作去了,何苦得罪人——断自己的路”的认识;加之主要精力投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去了,因此年轻的纪检干部从思想认识上就存在着不愿干的想法,纪检岗位工作时间久了,朋友圈都会越来越小。作为年龄大的一些同志,则往往是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就等着退休,更不想去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更不要说加大力度去抓了,多采取的是打打擦边球,拖延了事;作为乡镇纪委委员,由于都是其它部门干部兼任,基本上是有其名而无其实,谈不上在乡镇纪委工作中发挥多少作用,更是怕得罪别人,甚至个别纪委委员还认为管别人是多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就懈怠放松了。

误区之三,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认同。乡镇纪委工作有其特殊性,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乡镇纪委,在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更多的是群众权利的维护者。因为农村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向群众“吃、拿、卡、要”等坑农、害农的行为产生,甚至干部打骂工作人员的事件,直接伤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因小事往往引发大的矛盾和群体事件,而这些党员、干部的行为,本应受到相应的惩处,但是,由于乡镇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乡镇纪委自身工作不力而造成群众的不信任,更谈不上对乡镇纪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再加上一些地方,一些干部缺乏保密意识,跑风漏气,导致部份群众遭打击报复,给群众形成的是“青天不在、包公不存”,有冤无处申,有状不敢告的状况。就客观上说,乡镇纪委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上述主观的一些原因,给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带来层层阻力和难度,特别是案件查办,乡镇纪委往往是因办案人员、办案经费以及办案场所及手段的局限性,以致案件查办不力,就形不成对违纪违法者的震慑效果。据了解目前,云南省已对各县(市、区)及乡镇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旨在将主要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充实和加强一线办案力量。

二、对策及建议

根据乡镇纪委自身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1、强化认识上的转变。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李纪恒的讲话精神。认清新形势下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乡镇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战略的、事关我党生死存亡的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错误地把纪检监察工作看成是部门工作。增强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思想根源彻底转变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正确认识党风的好坏,对违纪违法分子惩处力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乡镇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和政治稳定,应当对一时的保护,一时的纵容将带来更惨重的惩处有清醒的认识。从很多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失之于严、失之于软”,放松教育、监督和管理所造成对国家,对人民乃至于对其个人的损失。所以用好纪检监察这把“双刃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严执纪,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无疑是乡镇党委、政府强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2、创新体制和工作机制。

创新领导体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市直管,而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减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的一些压力,为乡镇经济建设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同时,上级党委、纪委出台对下级党委相关考核意见和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加强乡镇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要形成严格的工作考核措施,这样才能使乡镇纪委在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

乡镇纪委在现行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要逐步完善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大治本力度,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加强教育,着力于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在依靠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基础上,真正把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正义性、责任性、监控性、协调性和激励性体现在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的举报、控告、质询、批评建议等群众监督的作用,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各项制度的建立,必须落到实处,“设而不犯,犯而必诛”、强化其惩处,警示效果,只有这样,制度的威性才能树立,制度的遵行才能自觉,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宣威某乡镇在开除了两个原支部书记的党籍后,其他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方面就收敛了很多。

4、优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同群众直接接触多,直面各类复杂情况和问题,因此,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应与时俱进,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让“能者、勇者上,让庸者、弱者下”。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的现象,打造一批年富力强、朝气蓬勃、锐意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队伍。在充分考虑、有利于乡镇纪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异地交流和任用力度。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纪检监察干部不只停留于旧有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模式上,而应较系统地掌握理论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审计、以及网络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不只局限于简单的办件案子就是大成绩,而从抓办案技巧、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上提高,增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只停于惩处就是目的,而更应从抓好乡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整体素质提高上来下功夫,从真正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来着手打造。

乡镇纪委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按照责任目标完成好各项任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按照中纪委“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完善自己,同时又要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爱”的良好形象,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在没有硝烟的纪检监察战场上所向披靡,无往不前,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新的里程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政治稳定而奋力拼搏。

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情况调研报告范文篇2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至7月,法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在陈先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江口、双江、工商、市政园林等乡镇(街道)、部门及部分企业,采取座谈、走访、查阅执法案件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出《XX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6份,在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50%以上。全部问卷显示其身份构成:农民26.9%、商户(企业家)25.2%、工人19.2%、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自由职业者11.2%。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截止6月底,全县39个职能部门,42个乡镇(街道)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633名,初步构建职能明确、覆盖全面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

(一)依法行政成效好

坚持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云阳新闻网、云阳电视台、云阳报等媒体,公开行政许可机关、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采取强力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整顿干部作风,优化行政执法和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调研中,群众普遍认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趋好,依法行政推进力度大。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体现了执法为民要求的占67.5%;认为处罚公平合法和基本公平合法的占63.6%。

(二)队伍建设速度快

县政府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岗位设置和人员的选拔,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快速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加强法律培训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79.3%。

(三)监督制度要求严

县政府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依法界定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合理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构建投诉体系,建立评议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机制。同时,建立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监督制度,强化重点部门的执法监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

一是职能重叠交叉。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的占43.3%,认为执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占35.3%,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的占50%。由于行政法律规范不完善,行政职能相互交叉,造成执法主体多元化,某些领域出现交叉、重复执法或者监管盲区,比如城乡违法建设、畜禽规模养殖等。

二是权责分离突出。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体制“权责脱节”的占56.6%。一些乡镇反映,全县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1], “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的现象客观存在。乡镇(街道)承担一线社会管理任务,再承担大量的委托执法,容易出现执法缺位、越位执法、或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等情形,执法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

三是法治观念不强。有的执法相对人不重视、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执法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干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行政执法的问题时有出现。

(二)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问卷显示,认为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的占25.2%,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反映,行政执法保障乏力,经费短缺装备差,乡镇(街道)几乎没有行政执法经费,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如有的单位反映执法车辆较差,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错过调查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造成工作被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因无专业检测设备而无法解决,只好草草处理了事;有的执法不得不核算成本,避免过重的经费负担。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运管、市政执法人员反映,他们常遇暴力抗法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行政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评价一般的占37.1%,较差和很差的占14.3%;对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评价,认为清正廉明的占15%,一般的占33.2%,不正的占23.1%,不好说的占29.4%;认为“行政处罚不公表现比较明显”的单位(前5个)是:交警(30.4%)、安监包括乡镇街道交安办(28.3%)、国土房管(26.6%)、交通包括运管路政港航(25.9%)、消防(23.8%)。这表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满意度不高。

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四点:

一是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偏少且配备不齐,多数行政执法单位反映执法人员缺乏,有的借调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有的临时聘用社会人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执法权威。

二是部分机构人员结构老化,少数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薄,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时有发生。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处罚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只要收集到证据,手段在所不惜”的错误认识。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在运用法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的占23.8%,认为当前执法机关“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倾向”的占75.2%。

三是缺乏激励机制。不同执法主体之间待遇差距大,执法人员待遇低、专业职称评定难,挫伤了部分同志的工作积极性,部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人心涣散、队伍不稳定。四是一些单位执法人员更换频繁,虽然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开展基础性培训,但执法水平“年年培训,却始终保持一个低水平”。

(四)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但现阶段行政执法监督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政府法制监督主体不明确。在制度层面,政府法制机构仅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如何定位政府法制机构、怎么发挥政府法制监督的作用,没有明确。

二是执法监督手段乏力。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政府法制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难以深入推进,已经成为当前行政执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三、几点建议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基层一线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合理配置执法机构编制数量,把好人员入口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解决“有人执法”的问题。

二是提供财力保障,充分保证行政执法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避免客观因素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解决“有条件执法”的问题。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奠定坚实基础,解决“会执法”的问题。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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