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下面小编整理的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重要的条例,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这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设施,他的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这两个条例的共同点就体现了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了依据制度和党内发挥治党和建党的机制,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政纪和国防互相结合起来。下面,我主要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学习当中参考,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十六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制定这样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也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我们党的建设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可有多种方法,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这就是一方面党内任何组织个人如何加强自觉性,自觉地来增强党性,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来遵守党内的规矩。增强自觉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导,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且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同时,另一方面,党内生活表明,由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区别,加上党内外环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觉。我们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就是一种自觉组织起来,为共同目标实现的组织,有高度的自觉性。党对党员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这就有党的建设当中有制度的约束,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纪律问题。我们现在对国家来说是依法治国,对党内来说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要依照制度和党内的法规来治党。这里面有人讲要依法治国,是不是依法治党,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赞成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党的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多年来党内外出现党内监督规范性的问题,所以文件的出台,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特点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监督的重要法规,是我们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措施。他标志着党内监督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个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现实需要,着眼于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这样的条例便于科学规范,有很强的监督体制。我想这个条例体现了几个特点。
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为载体,重在制度建设是条例的一个特点。过去我们党内监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们党内的组织机构当中,权力如何配置,各级领导机关和人员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力,运用权力的界限和范围是什么,赋予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有制度进行规范。所以,我们条例制定的重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设的框架。这四项制度有些对我们在实践当中现有的办法组织规范。比如说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免制度,这些制度在这些年探索当中行之有效的,把这些经验和作法上升为党的规章制度。有一种是借鉴了国家法律的规定,确定为党内监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闻和执行制度,比如罢免和撤换的要求,借鉴国家法律的规定,引用到党内的法律规章中来。有的是在党内的法规的重生,比如说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党内生活准则12条就有。第一条就是讲阶级问题,对重要的制度是对过去制度的重生,这四项制度互相贯通,形成一个结构网络。我们学习体会到在八个结合上相互联接。党内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组织监督与个体监督,舆论监督与法规监督的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结合,权力保障和义务的结合等八个结合。这种制度构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大体上覆盖了当前监督和党的制度建设当中主要的问题。使我们的监督能够发挥总体功能,特别是通过党的各种层次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力和义务,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符合监督的问题。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这是需要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去年10月锦涛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员会做工作报告,这种重大举措在党内外和海内外反映强烈,大家赞赏这种作法。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党员公布,郑重接受全党的监督,这是非常好的头,像全党做榜样。中央政治局把锦涛同志的意见制度化,明确规定向中央委员会报工作,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意见反映的问题。根据这个条例和规定,监督条例里相应的对中央纪委常委和地方党委的常委,地方纪委的常委和是常委党组织的纪委常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这个问题使我们党内领导层最高领导有了很好的开端,形成了规范和制度。
把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这是条例又一个重要特点。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际和突出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我们知道当前来讲,一方面特别是党内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负有重大的职责, 也有很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很难。所以针对当前难点和薄弱环节,把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突出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现在对身为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既有监督的机制问题,又有体制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仍然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尽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没有解决。权力集中在主要负责人手里,必然会带来难以监督的问题。所以,监督难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讲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使权力得到适当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这个问题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我们在监督条例中很难解决,我的意思是对主要负责人监督问题有一个体制,配置和监督机制的问题。
监督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这是我们支持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特点。条例处理监督,被监督之间的关系是,集中保护监督这条合法权利,重视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力,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监督要与保护职责相结合,既要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又是贯彻条例的重要精神。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区分有效的措施,监督被监督者,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负监督者。另一方面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监督和制约,没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约的,监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约,有利于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益和自觉性。所以,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行,处理好二者不成承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这样几点。一是强调监督应该在制度框架内执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进行,这个很重要。监督不是乱来的,监督必须在制度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监督,既保证如何监督的问题,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监督的问题。二是强调党组织的监督权与被监督者的权力适度平衡,对滥用监督权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处理。三是要例行监督权与承担义务平衡。条例规定了党员的实际和程序方面的监督权,同时又有义务。约束党员将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进行反映,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相反的意见。四是条例保障党员和组织的胜诉权,规定党员和党组织不服的,可以向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核查进行结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或者中央党组织申诉,保证党员的健康的发展。
总之,中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中专门提出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人民日报社论提出,党的各级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各个层次要求学习领会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管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抓好贯彻实施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觉性。
要突出抓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特别要在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对权利的监督。这些问题是当前党内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很强烈的问题,所以,要抓住重点,维护好党的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今天出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成果交流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成效和经验,不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向前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是党和国家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深刻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贺国强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谋划、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是有力有效的。回顾近年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我们主要有5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二是必须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堵疏结合,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整体效能。三是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既做到以重点带全面、逐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又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新鲜经验,深入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五是必须坚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抓组织领导、抓任务落实、抓监督检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合力,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发展。
贺国强强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个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也将对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总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精心制定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推进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认真梳理盘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工作规划》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各项任务。要总结和借鉴典型经验,精心制定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体现到工作规划中,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要坚持与时俱进,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机制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矢志不渝地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坚持正确的事业观。正确的事业观是同正确的人生观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党员干部的事业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我们党所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保持强烈政治责任感,把精力和才干用在工作上,把弘扬求真务实、实干兴邦的精神作为干事创业的基本途径。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否则,即使一时搞得轰轰烈烈,最终也干不出党和人民需要的事业来。领导干部对待政绩,要坚持实践观点,把求真务实作为实现政绩的基本途径;要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只有用正确的事业观导航,才不会在工作中迷失方向,才能实实在在实现共产党人的理想,才能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
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彰显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共产党人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私利,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必须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因此,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尊民、敬民、爱民、便民,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廉洁执政,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从政、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共同富裕、公平正义、人民幸福,作为衡量权力使用有效性的标准,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建立对权力的制度性约束,做到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唇齿相依,血肉相连。
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记忆,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生命。清代学者袁枚说:“魂在,则其人也;魂去,则非其人也。”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是我们最珍贵、最美好的精神财富,是中国共产党健康发展的重要“文化基因”。丧失了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也就丧失了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丧失了共产党的凝聚力、丧失了共产党继续前进的精神动力。因此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进一步加强全党的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思想纯洁性,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建设精神家园的根本支柱。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力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关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注重在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汲取理论营养,深入群众生活、深入改革开放的前沿,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化、大众化,更好地回答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不断地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中,获得共产党人新的生命力和精神能量,丰富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范言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道德境界和价值追求,共产党员应该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楷模。在空前的社会变革时期,思想文化观念越是多样,就越是需要全体共产党员把正确的价值理念、科学的思想理论、进步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共产党员的言行。党员干部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关键还必须是身体力行的示范者,如果党员、干部能够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精神面貌、高尚的道德情操、艰苦的工作作风、文明的行为语言,去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就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巩固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按党章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在我们党的各个历史时期,党章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标准。要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看作是共产党员的终生精神追求,始终做党章的实践者、维护者,用生生不息的努力,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促进自身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的提升,净化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求,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自省其身,遵纪守法,坚守情操,积极奉献,永葆政治本色。
20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25日下午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用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统一人们思想,大力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浓厚氛围,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兴起迎接党的十八大宣传热潮。
刘云山指出,科学发展是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鲜明主题,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宣传的鲜明主题。要聚焦主题、深化内涵,唱响科学发展的主旋律。要进一步展示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全方位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的发展进步,反映党的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引导人们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报道的思想深度,既展示成就、又揭示原因,讲清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独特价值,讲清楚我国发展道路的鲜明特征,讲清楚我国制度体制的内在优势,坚定人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信念信心。要进一步深化“走转改”主题采访活动,深入一线挖掘报道素材,深入群众发现典型事例,以基层的鲜活实践展示社会进步,以人们的亲身体会反映发展变化,使宣传报道更加深入人心。
刘云山强调,形成迎接十八大宣传的热潮,必须集中各种资源、运用各种形式,努力扩大宣传效应。要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发挥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晚报都市报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突出特色、各展所长,切实做到相辅相成、相映成辉。要用好社会宣传资源,利用各级党校、市民学校、社区和乡镇文化站等阵地,通过理论宣讲、主题教育、形势报告等形式,使宣传教育热在基层、热在群众。要用好文化资源,推出一批歌颂党和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人民美好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做好“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的展播展映展演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着力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
刘云山强调,迎接党的十八大宣传涉及多个领域、多个方面,必须加强统筹协调。要统筹好主题宣传和热点引导,多做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多做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工作。要统筹好正面宣传和阵地管理,一切宣传文化阵地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把坚持正确导向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统筹好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大力宣传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的政策主张,让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中国。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雒树刚主持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长,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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