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办商贷可好?

2017-03-30

不得了了!继限购之后,珠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门槛也提高了,你还买得起房吗?

12月12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30%,而在这之前,珠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仅为20%。

珠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

根据《通知》规定,珠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如下:

1、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以及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其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但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 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那么,如果申请商业贷款买房,情况如何呢?

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等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以及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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