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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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稳定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补充党的新鲜血液,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乡镇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乡镇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我乡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推动新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度,按照省市县委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全乡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度,全乡计划发展党员8名。
三、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
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固树立质量和程序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好发展党员25道具体程序,认真落实考察、推荐、备案、联系人作用发挥、教育培训、政审、尿检、公示、预审、票决等制度,严防“凑数式”和“家族式”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
(一)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力度,大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没有经过培养教育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三)坚持尿检制度。把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所属党支部(总支)统一组织到乡派出所进行尿检和政审。不合格人员,暂缓或不予发展。
(四)坚持“三公示”制度。把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等名单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暂缓或不予发展。
(五)积极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统计票数,公布计票结果。乡党委审批党员也要实行票决制,并在审批意见中注明票决方式、时间及得票结果。
(六)坚持预审制度。对发展对象要按照“四个审查、八个不发展”进行预审。“四个审查”即:审查有关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审查申请人信仰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纯正;审查考察报告是否全面客观;审查政审材料有无遗漏或遮掩问题。“八个不发展”即:入党动机不纯及信念不坚定的不发展;对党的认识肤浅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发展;未经规定年限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发展;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曾经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处理后不足规定年限的不发展;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发展;未经“三公示”的不发展。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的对象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过失责任的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个人。对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违反程序审批党员的党委、党总支;对不认真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在党员入党工作上弄虚作假,不反映真实情况,导致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取消当年度相关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不认真、不如实填写,故意隐瞒和弄虚作假的,在列为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后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发展对象的,一年内不得吸收入党,待完全改正错误,提高认识后方能重新申请入党;是预备党员的,党组织要对其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视其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八)实行档案规范管理机制。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建立有关档案;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交党委存档,档案材料要完整规范。从今年起,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发放使用编号入党志愿书,并对其进行管理。
四、把握工作重点,优化结构
坚持在计划范围内,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劳务派遣工、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农村要以村组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和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杜绝发展未满18岁的学生党员及在毕业班学生中突击发展党员的现象。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党委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乡镇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把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摆在首位,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土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以发展农村、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先进分子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发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拟发展党员18名。其中,35周岁以下的要占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80%以上;妇女要占2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要占80%以上,行业和地区分布要不断趋于合理。
三、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
一要巩固基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把那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热心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有为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从根本上解决党员队伍老化问题。要从基础工作抓起,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加强对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和骨干的启发、培养、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渠道,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要突出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村党支部要注意发展村务专职工作者、村委会成员、经商务工青年、返乡大学生;企业要注意发展生产经营骨干、青年职工;文教科卫单位要积极培养各类拔尖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入党;其他各行各业要积极培养先进模范、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入党。
三要突出薄弱点,加强在农村和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对较长时间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并实行单列管理,建立档案,加大村级班子的组织整顿和思想整顿力度,使这些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的渠道。镇党委将强化跟踪管理,对一年内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列入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名单,实行重点指导和跟踪管理;对在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出现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仅有个别党员或无党员的非公企业,镇党委将按照方便考察、培育的原则,指定附近村党支部协助其组织发展新党员。
四要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五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跟踪管理,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要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
六要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级联创”、“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认真落实每半年检查一次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展党员出现问题的支部,实行重点指导和跟踪管理。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取消党支部和党支部负责人参加各种评先评优资格。换届时,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