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合肥人买房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017-04-14
省国土厅消息,从2016年1月起,合肥市民买卖房产或申请不动产权利变更,领到的或许不再是熟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2015年11月27日,全省105个县(市、区)均已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目前,各地正在进行人员划转、资料交接、数据整合、系统升级、设立同意登记窗口、建立信息平台等工作,确保自2016年1月开始市县同步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也进行了招标,对安徽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进行统一印刷。
同时,原依法颁发的土地、房产、林地林权证等权属证书永久合法有效。按“不变不换”的原则,产权人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不管以后不动产权证如何普及,老的“房本”依旧有效,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目前在16个省辖市中,滁州、池州市率先开展颁证工作,两市已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7万份,不动产权证明书1.9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