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3篇

2016-12-02

工程的工期,是招投标的重要条件,也是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的施工管理点,工期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的责任协议书,仅供参考。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一:

工程目标责任承包合同书

本合同缔约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定义,本合同下述简称分别指:

a.业主:

b.是项工程:本合同第1.1条所约定的工程;

经甲、乙双方商定将本合同第1.1条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实行目标责任承包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是项工程的名称、地点及内容

1.1 名称:

1.2 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2.1 本标段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签定(或发出)的合同协议及相应文件、合同谈判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表、指令等形成的甲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是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2 执行、完成以乙方名义与作业队、供应商所签订的涉及本项目劳务或其他商务合同。

1.2.3 为达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与之相关的一切其它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 临时工程:临时用地的征(租)用、恢复;施工用电设备搭设;施工临时工程、设施、施工道路的养护与维修、交通畅通维护;

②、 施工队进、出场、停工及纠纷处理;

③、 拌和场平整处理、三通、恢复;

④、 驻地建设与恢复;

⑤、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与污染处理;

⑥、 上级各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迎检所要求的准备工作等。

1.2.4 当地政府、群众、业主、监理关系的协调。

第二条 是项工程的责任目标

2.1 经济(效益)目标:

2.1.1 产值目标:乙方应满足业主进度要求,冬季、雨季期间应尽可能组织生产。

2.1.2 责任成本目标: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按结算总造价的 收取。收取管理费后剩余部分作为乙方的责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a. 各作业队、供应商、零星工程等项目施工的直接成本。

b. 业主、监理、各级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c. 项目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d. 项目部现场经费以及本合同1.3.3工作内容所形成的一切费用;

e. 竣工文件编制及缺陷期的成本;

f. 甲方对本项目进行的例行检查、合同(含人员)履约检查、业主指定到场的一切人员往来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派出项目工作的人员工资按约定标准执行;

2.1.3 利润目标:乙方应足额上缴完甲方管理费用,项目的盈亏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所有的亏损由乙方承担无限责任。

2.1.4 第2.1条内所包含各项经济指标,合同有效期内不予更改。

2.2 质量目标:乙方保证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应按照下述约定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承担质量责任:

2.2.1 按照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部颁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要求约束乙方。

2.2.2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质量相关约定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约束乙方。

2.3 进度目标:进度目标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的工期要求。

2.4 安全目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及安全相关协议约定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约束乙方。

2.4.1乙方施工时自行组织交通维护,确保施工安全,承担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

2.4.2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向业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管理方案,向路政部门递交书面施工申请和安全组织方案,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到高速公路交警和路政部门为施工车辆办理相关手续。

2.4.3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现场施工作业均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中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臵示例要求设臵施工标志,服从路政管理人员的道路安全管理。严格按规程摆放标志牌、锥形筒,不许使用残缺标志牌,标志牌版面要全贴高强级反光膜。

2.4.4乙方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着规范的橙色养护服装,施工车辆必须悬挂明显的施工作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牌必须24小时开启。

2.5 管理目标:

2.5.1 人员管理:

2.5.1.1 甲派人员管理、职责及薪酬:

a.甲派人员管理:挂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1人,财务负责人(会计)1名。如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增加人员加强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甲派人员职责及薪酬:

挂名项目经理:甲方指派一名挂名项目经理。此项目经理为象征意义的挂名,职责仅为配合乙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到场,项目经理的权限、职责由乙方履行,挂名项目经理的薪酬为2500元/月,不计考勤。

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是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履约行为,负责行政印章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监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工程直接成本真实性,审查备案各作业队、供应商的计量、结算、支付情况,保持与甲方本部的联络沟通等事务。本岗位常驻工地,薪酬为 元/月。

财务负责人(会计):掌管项目部财务专用章,依据本合同及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资金流向,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终端制,保证乙方利润的合理、及时拨付,以及从事与其职责不冲突的项目财务工作,本岗位常驻工地,薪酬为 元/月。

甲方暂派现场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2名。如乙方不能严格按本合同履约,甲方即增加1名现场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按本合同约定。

甲派人员日常办公所需交通工具、通讯、劳保费用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意外伤害等安全费用均由乙方提供。其中,通讯费按400元/月.人包干,其余费用乙方按实给予报销(或执行项目部同等人员标准)。甲派人员探亲费两个月一次,由乙方按实给予报销往返火车卧铺票或汽车票。

乙方必须为甲派人员提供办公及食宿条件,包括电脑等办公设备。甲派人员因工作原因回公司的往返车旅费由乙方按实报销。

甲派人员仅限于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劳务及财务支付至终端等进行监管,不具体负责组织与指挥施工,超出以上工作职责范围外的行为属当事人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若由此引发矛盾或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甲方人员仅按照业主和合同要求履行监管职能,甲方人员的任何行为不能因此而免除乙方在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全部责任。

以上岗位人员工资按业主下达的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每月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

工程完工后,乙方自行到甲方公司盖章,甲方监控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约定由乙方承担。

c.甲派人员无权变更本合同任何内容,无权签署或承诺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签证、结算书及法律经济文件,如有由个人自行负责。甲乙双方任何经济关系均由双方公司出具书面文件为准。

2.5.1.2 除甲派人员之外的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组织,报甲方批准。甲方如认为乙方有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可能影响或已实际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组织,乙方必须即时安排。

2.5.1.3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现场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6日历天/月,必须常驻守工地指挥施工。甲方将严格考勤,乙方离开项目必须向甲方书面请假。乙方每缺勤一天甲方将处以乙方3000元/天的违约金。

2.5.1.4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从事本标段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包括民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5.2 财务管理:

a.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确保项目管理数据的真实准确,乙方应确保项目人工、机械、材料和管理费用的真实性,并由双方共同在项目部的帐户直接支付到终端。

b.乙方必须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无合同和超合同结算与支付。 c.在项目当地设立专门帐户,由甲方控制财务专用章,乙方控制财务私章。

2.5.3 合约管理:

a.本项目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b.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合同、结算文件只能以乙方名义与分承包商签定,乙方不能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签定任何经济合同或办理任何结算;

c.乙方签定与分承包商的经济合同、结算书,在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备案。如合同或结算书不符合正常、实际情况或虚假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支付。

2.5.4 信息管理:乙方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及甲方的信息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所有信息收集、整理、归档、更新工作,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并报项目部及甲方分别存档;

2.5.5 台账管理:乙方必须按华路要求建立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台账、计量台账、结算支付台账、设备材料台账、测量台账、试验台账、纠纷处理台账、民工管理台帐等,并明确专人管理。

2.5.6 印鉴管理:项目部公章不用于本项目任何经济合同签署,只用于项目部上报监理、业主资料盖章,任何以项目部公章签署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由乙方承担重大违约责任,乙方如私刻项目部公章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条 责任、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对项目工程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并享有因此而产生的各种权利,如检查监督权、奖罚权等。

3.1.2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及计划规定,对乙方提出违反规定的有关事务行使否决权;

3.1.3 乙方选任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对所选定的施工队进行考核,对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队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需甲方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上级部门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因协调发生的费用列入乙方成本。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为了使乙方履行好本合同,乙方组织本项目管理班子;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相关个人资料附后。

3.2.2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办妥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3.2.3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3.2.3.1项目实施成本及相关费用 。

3.2.3.2甲方的管理费(含市场开发及垫付费用等)。

3.2.3.3 甲方委派人员费用,详见本合同2.5条款。

3.2.3.4 甲方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项目迎检、工地检查及现场问题的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a、往返交通费用

b、车辆费用: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驾驶员行车补助(0.15元/km) c、食宿费:乙方安排或参照甲方标准支付.

d、出差工地补助:一般员工按200元/天支付,部长按300元/天支付,副总以上按500元/天支付。

e、甲方垫付的各种费用等。

3.2.4 乙方应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甲方批准的计划组织工程实施,并保证服从其安排,保证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满足项目要求;

3.2.5 乙方对甲方与业主为是项工程所签的一切合同均予以认可,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继承甲方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2.6 乙方应于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所施工项目的阶段施工实施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工料机计划,同时上报本月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资金使用计划;

3.2.7 乙方负责对是项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资料编写及报送、协调关系等。

3.2.8 乙方须文明施工,及时清扫工程垃圾并清运出场,严禁将垃圾堆放路上或倒在边坡上。

3.2.9 乙方必须及时收集项目信用评价资料,并将原件及时交给甲方。

第四条 计量(变更)、结算与支付

4.1 工程的计量(变更)与签认

4.1.1 计量与签认

4.1.2 计量(变更)文件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格式施工日志(见附件一);(2)格式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二);(3)工程量测量计算报告(见附件三);(4)质检验收报告(见附件四);(5)计量(变更)批准文件;

(6)期中交工证书;(7)完工交工证书。

4.1.3 计量与签认

4.1.3.1 文件的签认按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经业主、监理全部签认后作为计量的依据,否则为无效签认。

4.1.3.2 乙方对作业队或供应商的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文件必须附原始证明资料(格式见附件),且不能超过业主批复相应项目的计量,超出部分为无效计量。

4.1.3.3 零星工程的计量与签认手续同上。

4.1.3.4 乙方必须每月按合同要求,对业主、作业队及时计量。

4.2 工程结算、支付:

4.2.1 结算应当提交的资料

除按计量应提交的资料之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 合同依据;

2) 结算依据;

3) 各支付终端应扣各种款项、分摊费用

4.2.2 结算程序及批准

业主对是项工程款付款到帐后,乙方必须按计量程序、结算程序、支付程序办理各终端工程款。在完成各终端结算后,可按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业主支付给是项工程的工程款,须保证支付给非乙方终端的剩余部分及时支付给乙方。

最终的支付: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支付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后28天内支付给乙方或其它终端;质量保修金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签发解除缺陷责任期证书后42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给乙方或其它终端。

4.2.3 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加快与各终端的结算,及时办理清算手续,应加快与业主的清算进程,待与业主清算完毕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尾款、保修金的清收。

4.3 对乙方所有支付必须按程序到终端:

a. 属乙方自有设备的自建工程款;

b. 乙方外购材料、租赁设备的供应商及作业队民工工资等款项;

c. 上缴管理费用、甲派人员工资等款项;

d.支付终端后乙方剩余工程款自行处理。

4.4 甲方管理费的收取:在第一次计量款(或实际支付款)到位后,暂按合同金额计算管理费且一次性全额交清。最终结算金额如超过合同金额,管理费按相同比例计算并在业主最后一次支付款到位时一次性交清。在扣除甲方管理费、税金及项目经理和监管人员包干费用后剩余资金全部支付到终端,支付时乙方需提供资料见本合同第五条财务与劳务管理。如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真实,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财务与劳务管理

5.1 财务管理:

a.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凭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清册、购物凭据、租赁合同与支付租金票据、采购合同与发票等),由甲方派驻工地财务组织统一建账。乙方应由专人负责办理资金使用手续,防范人为风险,乙方要加强项目财务和资金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提取、保管的安全,使用流向合理,报销凭据完整有效。

乙方必须就本工程项目建立完整的财务账簿、账册、按照会计准则归集所有凭证交由甲方派驻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处理,乙方的有关的帐目和凭证,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在业主要求时,应交给指定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5.2 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成本费用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5.3 乙方必须按国家及是项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支付人工费(包括乙方所属的农民工工资、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材料费、设备租赁 费、生活用品采买费等,并由甲方监督检查其支付情况。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次进款后的支付情况报表,如乙方不按时提供或不按实际情况提供,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盖章,由此引发此类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须要求作业队在逐期支付所雇佣的人员的工资(包括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建立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在全部人员签字手续完备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查。对于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均应该由本人进行签收,保障工资发放落实到劳动者手中。

5.4 劳务管理

5.4.1 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劳务管理法规办理;

第六条 工期与进度管理

6.1本合同工期:以业主要求工期为准。 如遇业主对是项工期有新的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保证按期完成。

6.2 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包括是项工程总工期和合同工程内的分阶段节点工期)内完成合同项目,按期开工,合理组织施工。

6.3 与是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时间要求的工作,乙方都应当按指定的日期完成,如未能按指定日期完成,则可认定为乙方工期延误。

第七条 风险与担保管理

7.1风险预防

7.1.1乙方为是项工程所订立的全部合同须向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7.1.2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

7.2担保管理

业主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并在与业主签定合同前将保证金足额一次性交甲方,由甲方交业主。

如乙方未及时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如乙方因项目劳务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导致甲方经济、名誉损失,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冻结乙方资金、资产,弥补甲方所有损失,并无限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检查与考核管理

8.1业主、监理、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和专项的检查与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理。

8.2甲方依据项目部岗位职责标准对乙方人员进行考核、检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或直接派人。

第九条 奖罚与其他

9.1本项目需达到以下要求:

a.a)项目被评为合格工程;

b)进度满足工期要求;

c)劳务、材料、设备等纠纷率为零

d) 项目信誉评价为A以上。

如上述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条件不能满足,则甲方按 %收取管理费用。

b.项目受业主、上级部门书面批评一次,甲方处罚乙方0.5万元/次;业主、上级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的,甲方按同等额度加倍处罚;业主、上级部门给予奖励的归乙方所有。

c.若由于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原因造成业主约见甲方企业负责人所引起的费用归乙方承担,并罚款1万元/次。

9.2乙方一旦出现严重违约事项,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9.2.1终止本合同,由甲方自行组织施工;

9.2.2未完工程甲方按中标价的120%向乙方追加赶工损失;

9.2.3之前所完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9.2.4没收乙方所交保函保证金或没收乙方直接交业主的现金保证金。

9.2.5严重违约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B) 乙方不按程序报备合同、计量、结算、人员、设备资料,或报备资料弄虚造假;

C) 重大安全事故;

D) 重大质量事故;

E) 被业主或监理驱逐出场;

F) 进度严重滞后;

G) 挪用资金、套取项目资金、虚报发票、虚列成本、费用严重超支;

H) 项目评比进入最后一档、致使甲方进入黑名单;

I) 乙方在计量支付中对作业队超额支付的。

J) 未按要求办理各项保险的。

K) 致使甲方卷入项目劳务纠纷

9.3其他特别约定:

a.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为 ,乙方应负责与业主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挂名费用按 元/月。

b.在该项目一切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暂不委派现场管理人员,其日常监管工作由甲方工程部、财务部履行,因此乙方承担工程部1000元/月、财务部1000元/月共计2000元/月的包干兼职工资及费用,该费用在上缴管理费时一并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程部、财务部。计算时间为与业主签订合同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该费用在上缴管理费时一并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程部、财务部。如需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乙方负责甲方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c、如发生本合同中9.2条款中的情况,甲方将按照本合同2.5.1条款增加监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 b.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c.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签字) 乙 方 :(签字) 单 位:(盖章) 单 位:(盖章)

日 期: 日 期: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二:

项目经理目标责任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该工程

项目由乙方承包,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风险保证金:

第三条、工期要求: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条:工程质量: 合格

第五条:合同造价:大写: 小写: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工程合格达到甲方标准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决算价的2%管理服务费。

第七条、工程付款:

7-1、双方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约定的付款办法。

7-2、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第一次工程款后,扣除合同造价2%的管理费,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完转款手续。

第八条、工程款决算:

8-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工程决算,报甲方审查,签批盖章后再报建设单位审计批准。

8-2、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竣工决算款后,再落实认定乙方确已无债权债务,办理完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手续等一切事宜,

乙方写出无任何债权债务承诺书,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转款手续(不含工程保修金)。无息退还乙方“承包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工程保修及保修费: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修合同书”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0-1、积极协助乙方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文件精神。

10-2、审查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施工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等工程技术和管理文件,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10-3、按照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无故挪用或截留工程款。

10-4、协助乙方督促工程款。

10-5、甲方将该工程项目统编为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项目部,刻制“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项目部”行政章、“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项目部资料专用章”。行政章由甲方保管,乙方需要时到公司盖章,资料专用章由项目部保管使用。

10-6、甲方对乙方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要求乙方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款使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通知书,按照甲方的管理制度进行批评教育或罚款。

10-7、每月最后一周进行生产大检查,28日(遇周日推后一天)召开当月生产会议。

10-8、甲方委派务 ,工资每月 元,由甲方代发,工程竣工决算时向乙方扣回。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1-1、乙方应做到行政高度自治,财务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承担风险。

11-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尊重设计方,建设方和监理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切实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

11-3、乙方自行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各专业工种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贴相片,登记身份证号和证书号,必须持证上岗,并在甲方备案。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中途更换,确实需要更换时需提前15日报请甲方,否则乙方自愿接受每人缺岗一天5000元罚款。

11-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和保障体系,制作“九牌一图”公示上墙,工地入口处标准化搭投“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标志牌,树立甲方形象。

11-5、乙方必须具备抵御工程承包风险的能力,具备满足工程进展的流动资金、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为此乙方自愿向甲方交

纳 万元的“承包工程风险金”(或经济责任人有价资产担保证明),出具资信证明或担保函。

11-6、乙方不得以项目名义私设银行账号转款,项目工程款全部进入甲方账号,账务手续受甲方监管,每月向甲方报送资金流向报表,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用,一旦发现,甲方冻结账号,并处以转款额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 11-7、每月28日例会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产值和下月进度计划。 11-8、乙方应独立运行工程项目,两枚印章仅限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建设方、监理方的资料使用,不得用于租赁、担保、赊欠、证明、分包工程等,所有的业务往来均有乙方经济责任人自行解决,不得以甲方项目名义,以任何形式签订合同或协议,否则甲方将处以发生额的2倍罚款,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1-9、乙方应处理好地方关系,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出现扰民或民扰自行解决,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11-10、乙方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索赔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各种技术文件和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移交、归档。并应移交甲方竣工资料壹份。

11-11、乙方严格控制质量,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和操作规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实施,落实“三检”制度,做好工序过程控制。

11-12、乙方的专职安全员证件必须齐全,并在甲方备案,做好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交底、安全例会和检查制度,现场布置各种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1-13、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必须有相关单位的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进场前向甲方申报备案。

11-14、乙方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关证件和劳务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登记备案。

11-15、乙方在项目施工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周边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噪音、扬尘扰民,正确做好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堆放等。

11-16、乙方承担本项目前期招投标费用、信息费等、

11-17、乙方缴纳本工程的各项税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为,如果达不到此标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条款。

12-2、文明工地: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条款。

12-312-412-512-6、乙方必须执行国家的劳动法,不得拖欠劳务工资,在甲方的监督下,登记造册,保证按月将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将劳务工资表在甲方备案,如果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引起劳务纠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自愿接受甲方处以发生额的2倍以上罚款。并为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7、本工程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产生所有费用(包括甲方为此项目发生法律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从工程决算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社会劳保统筹:

13-1、本工程社会劳保统筹,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以及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收取,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3-2、甲方的投标文件 。

13-3、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13-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济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正本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本协议的正副本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甲方: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注:乙方工程承包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协议

甲方: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三方:

依据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2015年1月13日中标项目西安高新区道路、广场绿化种植、补栽工程二标段工程,现协议如下:

1、本工程由陕西兴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道路、

广场绿化种植、补栽工程二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该工程出现的一切经济、质量、安全、纠纷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若该项目经理无能处理和赔偿发生的事故(安全、质量、纠纷)时,第三方( )愿意承担乙方的事故处理责任及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责任担任形式为第三方所有资产及第三方法定代表人个人资产。

甲方:

乙方:

第三方:

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篇三: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无锡锡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盐城市中豪涂装环保设备厂

为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职责,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全年生产无重大事故,特鉴定本责任状。

一、 工程名称:涂装生产线安装工程

二、 责任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应由工程项目部制定,形成文件,并由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批准,并跟踪落实检查。

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全面的负责。

1. 确保每个工程施工无重大事故。

1)

2)

3)

4) 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无0起; 轻伤事故率小于等于1% 无爆炸事故、无急慢性中毒、窒息事故‘ 员工无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违纪的行为,万元以上损失的设备事故为0起;

5)

6)

7)

8) 新建、扩建、抢修工程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 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违章动火检修事故为0起; 员工无刑事案件发生。

三、 责任内容及要求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条例,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保证从业人员必备的安全生产素质,对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研究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列入日常的生产管理内容中。

3. 制定、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制定、实施消防安全措施计划,切实做到生产消防安全。

4. 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网络体系,制定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减产、督促对制度的落实;组织防火及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整改。

5. 全管理目标应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明确到各部门、各岗位,确保施工现场每个员工正确理解并明确掌握要求;自觉关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部落实到实处。

6. 对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指导思想,不隐瞒、谎报,并在员工中展开事故分析、教育,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7. 对安装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应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8.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由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发生,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 处罚制度

1、凡道路路沿石外1米内禁止推土及物料、杂物等。不得损坏、污染路面。抛洒泥土、沙石应及时清扫,对不及时前扫及限定时间内仍不能清扫处理的,由锡粮公司另行委托进行清扫处理,每次按3000元~5000元人民币在工程款中扣罚。

2、路两侧进行施工需占用道路应办理申请批报手续,并设置占用警告线、标志牌,对随意占用、堵塞道路、通道的,经查实后予以1000元~2000元人民币处罚。

3、产设备、设施施工前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防发生损坏及意外伤害事故,对随意乱涂乱画、损坏破坏生产设施、设备引发事故的,予以重罚(赔偿损失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4、用电应坚持安全用电、文明用电原则,禁止私拉乱接。对无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事故、故障的每次按10000~30000元人民币处罚。

5、生产区域不得随意进入,如因施工需要的需要的必须办理申请皮批办手续,对无关施工内容,随意进入生产重地人员,经查实后进行500元人民币处罚。

6、建筑垃圾、废材料集中堆放,垃圾处理按规定方式处理,禁止乱倒、乱堆,对限期不处理的有锡粮公司另行委托处理,费用按每次1000元人民币扣罚。

7、开工报告应于开工前三日办理报批,并附现场平面布置图。未经批准自行开工、乱搭、乱建按5000~10000元人民币处罚,并限期拆除。 8、工程项目开工应取得发包方的批准,在取得确认施工范围内,地下无消防、网络、供排水、电缆、通讯等设施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开工。否则造成损失、故障,将进行加重处罚。

9、凡地面以下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以书面报告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相关专业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10、 施工动火凡公司范围内,任何部位需动火,必须申请办理动火相关手续,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经业主方根据动火等级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动火。未经批准擅自动火,经检查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与1000~10000元人民币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

11、 加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一律佩戴工牌、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设置安全标志哦哎、并落实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工完、料清、场地请。每周组织员工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以被待查。每周应不少于二次进行施工现场的清理。

12、 凡各施工单位承担的基建项目在公司范围内,必需严格遵守发包方的管理制度,一律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随意损坏践踏草坪、绿化。进入厂区禁止吸烟,进入厂区施工车辆按限速规定形式,违反规定应接受处罚规定处罚。

13、 其它处罚条例详见附表1:

五、 其他 1、本责任状为单项工程项目一签,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工程项目交付验收后失效。本责任状作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附件。发包方: 无锡锡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豪涂装环保设备厂

设备工程部:

主管责任人: 日期:

承包方:盐城市中工程项目部: 主管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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