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真实案例分析 房产证加名需要哪些手续?
2017-05-08
关于房产证加名的事无非就是两种情况: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
案例:苏州的王女士和丈夫李先生2007年结婚。婚后双方按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70万元。买房时登记了丈夫的名字,首付款40万元是李先生母亲出资,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至今。
王女士说,丈夫一直拒绝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还说根据新规定,该房屋是父母出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是其个人财产。
房天下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尽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该规定中的“一方父母出资”是特指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上述案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王女士的名字,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苏州的王女士,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材料及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审核提交的材料;
3、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交110元手续费,其中包括:手续费80元,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费用: 除了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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