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篇1
董事会会议决策及执行情况
<一>、2012年3月18日下午,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就以下5个议题进行了表决:
1、会议就《2011年度经济目标与实现情况》(1.总公司各项目标实现情况报告;2.分公司目标考核情况报告;3.直属项目部目标考核情况报告)议案进行了讨论,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此议案,已执行。
2、会议就《2012年的市场开发、产值、利润等经营目标》议案进行了讨论,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此议案,已执行。
3、会议就《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1.2011年的财务决算报告;2.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3.2011年度的红利派发方案)进行了研讨,会议研讨决定2011年度不派发红利,但按照原始股本金股份的10%向股东发放物价上涨补贴,报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以上决议,已执行。(其中股东发放物价上涨补贴经股东大会通过,已执行。)4、会议就《新增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组建》进行了讨论。
(1)会议对蜀道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对蜀道公司按实际投资金额的51%进行控股经营。通过表决,6人同意,1人弃权。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已执行。
(2)会议对地产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独资控股组建地产公司,地产公司属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讨论,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后因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和土地已作抵押贷款,无法报批立项,暂未执行。
(3)会议对投资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了讨论,由于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全额投资成立四川鑫立凯投资有限公司,会议明确四川鑫立凯投资有限公司属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讨论,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已执行。
(4)会议对《桥梁维修加固分公司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运行模式、经营设想》议案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每年收取管理费50万元为保底线,如果此条件合作方能接受,可以成立分公司和使用公司资质,如合作方不接受此条件,则不成立专业公司。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6人同意,1人反对。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后因合作方接受不了公司条件,暂未执行。
5、会议对《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入股攀枝花农商银行》议案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攀枝花农商银行属优质资产,投资相对安全,收益稳定,并可为我公司提供融资方便。会议决定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300万元购买攀枝花农商银行1000万元的股份。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后经公司反复核算,因投资回报周期太长而放弃投资,未执行。
<二>、2012年7月31日,公司在成都办公楼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以及成都分公司的经营活动事宜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0180万,暂停成都分公司经营活动。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已执行。
<三>、2012年9月26日,公司在成都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讨论了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资产审计评估报告、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等相关问题,已完成。
<四>、201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周燊、宋晓达、彭建红、韩强、张翔、程再广、廖永和共7位董事。同日下午,董事会召开第一次董事会议,选举周燊同志为董事长、宋晓达为副董事长,董事会聘任彭建红为总经理。
<五>、2012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主要审定商议以下事项:
1、审定《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岗位设置及职责、权限的相关规定》,经审定,大会对该规定作了部分修改,并将此规定下发给机关各部门,征求大家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秘书处,下一次董事会再一次逐条审议,大会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已执行。
2、审定《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分工的建议》,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已执行。
3、审定《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建议》,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已执行。
4、商议“增加公司矿山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申报”建议,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已完成申报,资质已取得。
5、商议“关于每年12月18日作为公司庆典纪念日”的建议通过表决,7人同意,会议通过了此议案,已执行。
6、投资公司汇报相关投资工作情况。
<六>、201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主要审定商议以下事项:
1、审定修改后的《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岗位设置及职责、权限的相关规定》,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已颁布。
2、审定《经理层及部门经理薪酬管理办法》提案,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因各种因素考虑不够周全,暂未实施。
3、审定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提案,通过表决,7人反对,决议未通过,已执行。
4、审议《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管理办法》提案,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此议案,已执行。
5、审议《公司机关车辆使用改革管理办法》提案,通过表决,7人同意,通过此提案,已执行。
6、审议公司《201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施工产值目标、利润目标及固定资产回报目标》提案,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此议案,正按照决议执行。
7、商议《董事会对经理层三年任期内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办法》,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已执行。
8、审定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通过表决,7人同意,决议通过,正在执行。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篇2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市××党组全体成员带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书》和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法规,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制度,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宣传和教育,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成果,为促进全市××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全面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及纪检组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科室各司其职,依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年初,我们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及副主任任副组长,纪检、人事等部门为成员,同时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一个精干有力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了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制定制度,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推行责任制,是使党风廉政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年初,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与下属三个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此项工作同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按有关规定,我们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界定落实责任范围,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具体责任与主管或分管的部门、单位、科室相结合,即对所主管或分管的单位、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支部的书记对其班子成员和所涉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责任制的落实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这样层层分解明确,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领导班子和个人责任分明,团结协作,工作务实。同时,我们还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档案,把每次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作为组织上考核、提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科室负责人,要进行组织调整,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党政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较大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同级主要领导和上级分管领导的责任。全年没有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机关没有出现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三、强化教育,固本奠基,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打好基础。
腐败问题,“防”重于“治”,如何有效预防,教育是基础。我们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纪委“关于预防和狠刹五股歪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的通知”等等,深刻领会了各级党委、政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心,充分认识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按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各参学习对象写出心得体会、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挖掘不足,查找根源,强化整改,将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定期的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党纪、政纪、廉政条规为主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班子及成员都写出了具有一定质量的心得体会文章;四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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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活动,××机关每周星期五为集中学习日,党组按季度开展中心理论学习,同时还采用以会代训,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政纪的学习,学习廉政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同时把党纪、政纪法规纳入“三会一课”的组成部分;四是认真组织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党纪》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认真发放并及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而且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执政为公,勤政为民,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用实际行动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
第一,抓制度完善。我们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项工作、生活、学习制度,并将这些规定、制度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逐步完善用制度管理人的管理体系。
第二,抓作风建设。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狠刹五股歪风,坚决扼制吃喝、漂浮、粗暴、攀比、闹不团结、霸道=种风气。机关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大额度资金开支及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策,人事任免事先征求纪检组意见,集体讨论后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报批,事情一经决定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无怨言不拆台,团结干事。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按“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会前认真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改,会议质量明显提高,成效明显。领导干部无违规定驾车、公车私用、赌博、话费超支报销等情况;领导干部无利用婚丧喜庆借机剑财,班子成员无任何违纪行为,领导当楷模得以体现。各支部、单位、科室领导个人都查找自身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箱。通过作风整改,“四难”现象少了,服务意识强了,取得了预期效果。
第三,抓热点重点。一是我们从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对机关日常开支情况、三项治理情况以及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向群众公开,将工作职责和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公开,还在干部职工会上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务接待、出差、内部财务等干部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全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步入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给广大干部职工一个明白。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民主管理进程。年内由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来信来访较往年有明显下降,年内接待群众来访==人次,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按规定上报。三是严格按照“三项治理”规定把工作落到实处,一把手亲自抓,每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人,无论是"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清车工作"还是"清房工作",件件都是按市三项治理办公室要求,逐项申报、调查、公示等,特别是今年的清房工作,从机关主要领导、科级干部到普通职工都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政策,分别按时间要求,进行了个人申报、单位申报、外调、组织核实、单位公示,到目前为止,机关=名县处级领导,==名科级领导已经按规定进行了退房或者补交房款处理,一般干部清房工作也在认真按规定进行,全机关清房工作按要求完成了进度。同时,我们根据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十月份清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入股煤矿工作中,我们积极配合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没有一个人入股或参股煤矿经营。!
五、创设环境,保驾护航,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我们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济目标和“一争两转五突破”的工作思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突出抓好企业改革、结构调整、资产运营三个重点,保持了全市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速度、效益连续四年以二位和三位数攀升的基础上,再创历史最好水平,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其中利税、利润总量和增幅双双位居全省同行业首位。特别是七月份,我们胜利召开了全市××工业第二届代表大会,健全了××机构,宣传了××形势,壮大了××实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全国总社、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表扬和肯定。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篇3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xx年1月26日14:00在公司行政大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xx年1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纪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磊先生、朱国华先生、肖红英女士及前任独立董事雷星晖先生、程学枢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xx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xx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xx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783,273.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xx年母公司净利润为62,928,904.5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92,890.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797,977.69元,20xx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970,861.06元。
公司拟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37,19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231,640.0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轨道交通连接器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公司已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将《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修改为厂区新址“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邮政编码修改为“317201”。
另外,公司于2012年开始研发减振器产品,目前减振器产品已经在铁路机车、客车及地铁上均有应用。因减振器在行业内有用到“油压减振器”以及“油压减震器”两个名称,前者出现频率较多,行业内减振器标准中《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也使用的是前者,后者一般出现于翻译过来的外国标准。因此,为了与国内标准统一,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将《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里的“油压减震器”修改为“油压减振器”。
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1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317200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 邮政编码:317201
:2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连接器、端接件及接线装置、油压减震器、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橡胶、塑料零件制造;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连接器、端接件及接线装置、油压减振器、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橡胶、塑料零件制造;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xx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80万元,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已经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此项议案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永贵电器”)拟向特定对象涂海文、卢红萍(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腾电子”、“标的公司”)合计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永贵电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翊腾电子100%的股权。永贵电器本次拟向交易对方收购标的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有股权数(万股)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支付对价(万元) 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 (万元) 所获股份数 (万股)
涂海文 16,189.855892 80% 83,440.00 50,064.00 1,634.48
卢红萍 4,047.463973 20% 20,860.00 12,516.00 408.62
合计 20,237.319865 - 104,300.00 62,580.00 2,043.10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以20xx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翊腾电子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最终由交易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根据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xx〕11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04,529.10万元,最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为104,300.00万元。
3、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永贵电器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为41,720.00万元,用于支付对价的现金首先来源于本次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超出配套募集资金部分或配套资金未能募集成功的,由永贵电器以自筹资金支付。
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永贵电器立即启动本次交易配套资金的募集程序。永贵电器应于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并由永贵电器聘请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出具验资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现金对价即41,720.00万元。
如配套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现金对价,则在前述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如永贵电器本次交易的配套资金未能募集成功,则永贵电器应在配套资金未能募集成功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自筹资金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4、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股票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涂海文、卢红萍,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交易双方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30.63元。
各方确认,自永贵电器股东大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该期间以下简称“可调价期间”),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以下简称“调价触发条件”),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之内容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在任一交易日前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xx年10月16日)的收盘点数(即2,726.78点)跌幅超过10%;或
2)Wind信息技术指数(882008)在任一交易日前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xx年10月16日)的收盘点数(即3,934.02点)跌幅超过10%。
如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则永贵电器董事会有权在触发上述生效条件后的10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调价基准日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0.76元/股与调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这两个价格中的孰高者。
董事会决议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永贵电器后续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除权除息调整除外)。
在调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7、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总股份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现金支付的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数为20,430,950股。对不足个位数的股份数,交易对方同意豁免永贵电器支付。
如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行价格因公司股票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生调整时,则发行数量亦相应调整。
8、限售期安排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涂海文和卢红萍承诺:其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即涂海文、卢红萍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0%:20%:20%:20%:20%逐年(“年”指12个自然月)分期解锁。
如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翊腾电子在利润补偿期间内的首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则涂海文、卢红萍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按0%:40%:20%:20%:20%逐年(“年”指12个自然月)分期解锁。
在发生利润补偿的情况下,涂海文、卢红萍的应补偿股份应从当期解锁的股份中补偿给上市公司,若当期解锁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给上市公司则继续从下一期解锁的股份中扣减,以此类推。
本次发行结束后,涂海文、卢红萍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但如该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限长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则该部分锁定期限按照对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0、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本次交易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确认。
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永贵电器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各方按各自向永贵电器转让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于“过渡期损益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补偿给永贵电器。
11、盈利预测补偿和业绩奖励
(1)利润补偿期间及承诺净利润数
交易对方各方承诺: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两个会计年度(含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即20xx年、2017年,以下称“利润补偿期间”)翊腾电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8,750万元、10,937.5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如根据监管机构要求需延长上述利润补偿期间的,则交易对方同意追加利润补偿期间。如在利润补偿期间经审计翊腾电子累积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则由交易对方各方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比例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永贵电器进行利润补偿。
(2)补偿安排
若在利润补偿期间经审计翊腾电子累积净利润实现数不足承诺数的,永贵电器应在其每个利润补偿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交易对方各方应补偿金额,并根据交易对方各方持有永贵电器股份的权利状态情况确定补偿方案并启动实施补偿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在相应法定程序履行完毕后,交易对方各方应在接到永贵电器通知后的30日内补足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
(3)补偿方式
对于股份补偿部分,永贵电器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交易对方当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予以注销。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度以股份进行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交易对方各方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各方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份占交易对方合计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对于现金补偿部分,交易对方各方需补偿的金额=交易对方各方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份占交易对方合计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当年度以现金进行补偿的金额。
(4)减值测试
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时,由永贵电器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在不晚于永贵电器前1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后1个月内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限内交易对方各方已支付的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各方应向永贵电器另行补偿。
(5)业绩奖励
若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超过承诺净利润数,则将利润补偿期间内累积实际净利润超出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30%(以下简称“业绩奖励”)奖励给利润补偿期满后仍在标的公司继续留任的管理团队人员(交易对方除外),业绩奖励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20%;具体奖励方案由翊腾电子董事会提出,并经由永贵电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因此产生的相关税金由奖励获得人承担。
上述业绩奖励在利润补偿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披露后,由标的公司支付给留任管理团队人员,奖金支付时间自利润补偿期满后最长不超过一年。
12、资产交割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交易对方有义务促使标的公司在收到永贵电器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涉及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使标的资产过户至永贵电器名下,并完成标的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备案登记。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永贵电器应尽快启动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在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股权过户出具验资报告后,永贵电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交易对方应提供必要配合。永贵电器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后尽快启动配套资金的募集,并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各方支付全部现金。
(二)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就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100%。
1、 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股票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公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及其他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者。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第一个交易日永贵电器股票均价;(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永贵电器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永贵电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永贵电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永贵电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永贵电器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作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5、 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资产重组中的现金对价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资金用于光电连接器建设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50%。
6、锁定期安排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配套融资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永贵电器股票均价的,本次配套融资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永贵电器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永贵电器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配套融资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7、上市地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标的公司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享有。
公司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标的公司在资产交割日前不得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之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四)本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编制的《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应当在《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二)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的,该企业应当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成为持股型公司的,作为主要标的资产的企业股权应当为控股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涂海文、卢红萍合计持有的翊腾电子100%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翊腾电子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应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涂海文、卢红萍,该等主体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公司本次系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不会引起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系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扩展,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提升作用;亦能发挥相应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和翊腾电子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xx〕11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与交易对方署附生效条件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协议约定的条件、价格、方式等收购其所持的翊腾电子科100%的股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1、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坤元评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且估值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估值机构、经办估值人员与估值对象及相关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关于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估值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所采用的估值假设前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综合考虑了估值过程中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估值目的是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本次估值根据国家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估值,估值方法的选择适当,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
4、关于资产定价原则的公允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的价格系参照坤元评估出具的估值报告的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估值实施了必要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估值参数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估值依据及估值结论合理,本次估值结果是合理的。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确认的估值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出具了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并保证《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创业板综合指数、Wind信息技术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评估机构。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标的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起始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等事项;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3)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文件,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一切协议、合约;
(4)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相应调整,以及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进行修改;
(5)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法规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6)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报事宜;
(7)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备案事宜以及标的资产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但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审核,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完毕后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