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新社保是什么政策_重庆社保最新的政策有哪些

2017-05-12

重庆的社保现在是有什么最新政策?重庆社保的新政策是指什么内容呢?重庆社保最新政策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重庆市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政策

据重庆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调整是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091元(5175元/月)执行,201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28元,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进行调整。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即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2016年重庆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2016)36号),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5月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我市社会保险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

二、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8%降至7.5%。

三、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重庆出台措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月21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方案。

会议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阶段性降低我市社保缴费费率方案。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养老、医疗、失业三险费率。其中,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从20%降至19%;降低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从8%降至7.5%;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各降低0.5个百分点,均由1%降至0.5%。

会议同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方案。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我市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费比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提出建立覆盖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的融资担保体系和再担保体系。方案明确要创新发展商业性融资担保,构建可持续的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模式,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对从事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担保以及跨区域经营等明确负面清单,有效实施行业监管。

会议研究了市属国有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市国资委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会议还审议通过《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研究了户口迁移登记等事项。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新规定

重庆城镇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

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2015年度我市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全国进行了统一。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相比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核定;超过上年度社平工资600%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0%核定,此次调整后,月缴费基数上限大大下降。

如果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而同样基数的今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

重庆个人身份参保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2552元

此次对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有调整。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因为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现在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4252元/月)执行,待明年公布后再进行调整。”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按此计算,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4252元、下限为2552元。

此次我市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市民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市人力社保咨询热线12333。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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