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篇1
近期,我们对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专题听取了县综治办关于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先后走访了柯桥街道和齐贤、夏履、安昌等镇,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综治办积极发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出台制度、召集会议、落实任务、抓好成效,各成员单位和镇(街、开发区)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文件精神,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我县社会管理整体格局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创新亮点不断涌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管理格局逐步完善。一是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明确规定镇级综治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工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委(工委)副书记担任,确立了党委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二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更加强化。成立了特殊人群、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10个专项组,对社会管理职能进行了归纳和细化,每个专项组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做到职责分明、落实到位。三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日益调动。我县社会管理工作初步呈现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动格局。
(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牢牢抓住社会管理的15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化解、公共服务和网络舆论研判导控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建设,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创新亮点不断呈现。从调研情况看,我县的社会管理工作由点到面、由上至下都不乏亮点。一是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该体系通过科学设立社会稳定评价指标,定期通报和分类预警,制定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一时间掌控、分析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化抽象为具体,化被动为主动。二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项工作目前已全面推开并日渐成熟,已成为收集民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方便服务群众、实现精细化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展现了新时期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趋势,意味着社会管理将由政府管制为主向社会协调、多方参与转变。三是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建设。柯桥街道“一站到底”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齐贤“1+x”大调解模式、夏履“一站二室三中心”村级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安昌的社团组织协同平台建设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等,都可圈可点、各具特色,成效也较为明显。
二、存在问题
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仍需提升。各成员单位之间、各镇街之间在领导重视程度、工作举措力度、工作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不平衡性。少数干部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服务仍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重心有所偏颇,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督、重惩罚轻教育、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方式上还比较习惯于采取行政手段和强制方式解决社会矛盾。三是基础仍需夯实。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比重相对偏少,社会管理基层力量有待加强,专业化社会管理人才较为缺乏。
三、几点建议
(一)切实转变理念,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整体合力。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一同部署、一起推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不断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从习惯“灭火”到注重“防火”;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改变政府“包打天下”的格局;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从青睐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视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综合管理。要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整体合力。逐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县综治办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形势的分析研判,统筹解决社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职责;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10个专项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管理相关工作;司法机关要创新司法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司法;各镇人大要适时把党委有关决策部署按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并履行好监督职能,努力营造社会管理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人大组织要重视发挥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整合各级代表力量,精心组织代表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民生改善等方面开展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二)更加重视民本,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效能。一是要立足民本抓好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群众满意指数、幸福指数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务,既要维稳更要维权,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二是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众。三是要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完善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行“近距离、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探索建立对群众求助、投诉的联动受理、快速处理和及时反馈机制,做到投诉必接、求助必应,加大力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统筹社会资源,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工作,再好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机制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一是要善于统筹社会资源。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加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配备必要的基层管理力量,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使网格管理员承担起传递信息、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职能,让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群众身边。二是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层,巩固和健全基层组织,特别要加强社区、村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力量,注重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社区、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构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组织体系。三是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紧紧围绕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15项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机制,着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论研判导控和社会应急联动救助,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视发挥好基层维稳“三道防线”的作用,把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篇2
今年5月,市政协组织开展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专题调研活动,内容涉及动态人口管理、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和各类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思想道德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信息网络管理和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等八个专题。共有200余名政协委员参与,发放调查问卷1050余份,形成调研报告44份,意见建议54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若干问题的建议案》。
一、我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以来,我市在坚持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城镇化建设、努力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社会管理有很多创新之举。
1、经济发展为加强社会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一五"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保持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期间年均增长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不仅开始跟进全省的发展步伐,也有力地支撑了社会事业的同步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共进。
2、民生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将民生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有限资源,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移民搬迁等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极大改善,方便了群众就业、就医、上学、出行等,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3、社区建设起步良好。全市建立城镇社区129个,覆盖人口50万人,农村社区365个、服务人口42.5万人。社区服务设施取得不断改善,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队伍不断扩大,服务方式不断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环境初步形成,社区在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4、公共安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公共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构建了以政法部门为骨干、以综治维稳责任体系为主体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力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了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基本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公共安全服务水平总体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5、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引起重视。各县区都把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建设和谐安康的主要抓手,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汉滨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增强基层服务群众能力;汉阴县实施"6加1"惠民工程和"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项行动,受到基层群众普遍欢迎;石泉县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旬阳县出台户籍管理新规定,进一步放宽进城镇落户新条件,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有序向城镇转移;平利县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拓展了法律服务困难群众的新渠道;白河县开展"四个好"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宁陕县推出"连心工程",实现干部群众连心结对的全覆盖;紫阳县推进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镇坪县实施营养工程、高中免费教育惠民工程、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等措施,使得全县教育事业出现了新局面;岚皋县把劳务输转、促进旅游业发展作为重点惠民举措,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和规模,稳定就业形势。这些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不仅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可,也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我市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调研认为,我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1、动态人口管理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外来人口和农村居民不断流向城镇,他们在为城镇建设和经济繁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因为群体的特殊性,也带来了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治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社会管理问题,流动人口增加与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滞后的矛盾加剧。
2、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老有所养难,物价上涨过快,群众公共健身场地、活动场地少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公共服务职能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公共服务在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失衡现象,公共服务投入仍然偏低,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等,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待提高。
3、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在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还存在一定不足,如征地搬迁、工程建设、企业改制、地质灾害预测防范、各类纠纷处理、医疗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安全等方面,由于缺少深入细致地调查,或没有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或麻痹大意,对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小问题引发大矛盾,致使一些问题引发进京、赴省、到市上访案件。
4、"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组织建设和管理服务方面。在我市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对党工群团组织建设认识还不到位,党工群团组织的发展管理和服务滞后。"两新"组织中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在新经济组织中,党员分布零散,流动性大,给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带来较大困难,群团组织作用更是难以发挥。一些"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组织不能按规定开展活动,有的即使开展了活动,效果也不明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组织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组织运转难。
5、思想道德体系建设方面。一是一些人理想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糊,意志消沉颓废,精神萎靡不振。二是道德规范缺失,少数人贪污受贿,损公肥私,唯利是图,尔虞我诈,道德失范,这些极少数的反面典型影响了整个社会的风清气正。三是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在不断发生作用,人情淡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重利轻义、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意识薄弱,执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社会诚信缺失。
6、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市社区功能难以发挥,作用甚微,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社区工作研究不够,如社区与小区、小区与物业、物业与开发商的关系问题,还停留在自然发展状态,缺少有效的法律监督,导致业主委员会无法履行属于自己的权益保护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社区经费投入不足,相关工作难以开展;宣传不够,居民对社区认识程度不一。政府对社区工作指导不够,应服务的项目少而单一,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居民对社区工作认可度相对较低。
7、信息网络管理方面。信息网络管理主要缺乏规范、有序的安全监管。多头管理、配合不力,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自为战,协同意识不强,缺乏统一的指导;主导不力、宣传不够,重建设轻管理,重形式轻引导,对虚假、炒作信息正确引导、主动出击不力;违规网吧屡禁不止,一些网吧为追求效益最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黑网吧等问题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8、群众工作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做好群众工作链条脱节。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牢固,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干部作风不扎实,左右扯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方法不当。三是一些部门重视抓项目、抓发展,却忽视了投资环境和群众工作。四是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矛盾化解、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新旧政策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脱节,没有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和谐的社会管理机制。五是一些职能部门工作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做得不够。六是没有准确把握群众想法、情绪、将大量的社会矛盾处理在初期、化解在基层,导致违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甚至无理取闹的案件增多,使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9、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较弱。社会管理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发展问题,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带来的问题,这些问题有长期历史遗留的,也有社会深刻变革带来的;有社会建设滞后带来的,也有由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不够造成的;有思想观念上的,也有体制机制上的,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物质和制度保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各方,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结合我市实际,应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影响和谐稳定和国计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使社会管理更加有效。建议: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强化政府监督和服务职能,树立服务为先的行政理念,科学设置社会管理体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尽快探索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在教育引导提高人口素质和优化科学的管理组织体系上下功夫,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政府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形成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政权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组织,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三大管理组织体系。二是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长,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公共服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新增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逐步使公共服务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三是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方式灵活、效率较高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四是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长期任务纳入城市管理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改善管理和服务措施。二是循序渐进,有序引导,加快城镇化。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抓住陕南移民搬迁这个历史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从安康实际出发,不下硬指标、不搞一刀切、不追求眼前成绩,科学指导,健康发展,达到通过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目标,解决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农民增收较慢问题,在农业农村稳定的基础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三是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投融资、移民搬迁等各种惠农政策,制定和出台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把流动人口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四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对流动人口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城镇文明程度的提高。
3、加大社会公共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尤其要做好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尽量使一些有苗头性的上访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二是建立健全抗灾救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着眼点,以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足度为标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惩入室盗窃、偷盗车辆、抢劫财物、危害民众安宁的违法犯罪。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矿产开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深入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公共统一标准的有关信息发布制度,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饮食、食品、药品、医疗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4、切实发挥"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作用。一是改变工作理念,找准党工群团组织工作与"两新"组织发展的切入点,把加强组织建设定位在沟通政企关系、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利益、密切干群关系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服务,增强凝聚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上,把党工群团组织建设好。二是创新运行机制,按照谁登记,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探索"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组织做好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有效办法,把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到"两新"组织中,为其依法、有序、健康开展活动保驾护航。三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的原则,重点加强"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加强队伍管理;按照分类施教的原则,加强对党员领导、管理层党员、一般员工党员的政治素质、党性意识教育,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分层、分类管理的办法,开展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融党员管理于"两新"组织日常管理之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在社会管理中的影响力。
5、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一是以教育为基础,持之以恒地对全体公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知识教育,为道德能力建设夯实基础。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发挥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礼仪,完善有关规则章程、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让各行各业、各级各类人员行有参照,做有规范。二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现有的各项创建活动,继续推动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县城、文明镇村创建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建设阳光政府,树立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三要以制度为保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评优评先、检查督导、奖优罚劣制度,确保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6、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一是完善社区管理格局。建立和完善政府依法指导、社区依法自治、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管理体制,使社区真正实现自我管理。二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和组织协同配合、社区家庭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社区治理结构,形成横向联系、齐抓共管的局面,构建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三是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社区各项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社区工作,着力解决社区行政化、机关化倾向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让社区居委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服务和居民事务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四是提高社区群众自治水平。建立和完善居民代表会、居民议事会、居民委员会、居民议事小组等机构,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议事机构与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完善以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社区工作考核制度,促进社区开展工作。
7、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一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积极收集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了解网民的诉求,并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主动邀请权威媒体对事件真伪实事求是地报道、评论,发布权威消息,起到释疑解惑作用。二是按照公开管理、依法管理、主动管理的原则,统筹公安、文化、工商、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形成综合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对网络基础运营商忽视管理责任的行政监管,健全网上综合防控体系;把网吧管理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减少网瘾人群;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将网上正面引导与网下落地查处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网上造谣污蔑、恶意中伤、欺蒙诈骗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更好地保护好人民权益,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做大做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艺术类网站,加强校园网站建设,围绕我市独具特色的优势资源,创作优秀的网络文化原创作品,打造具有安康特色的网络平台,使网络成为宣传安康的重要窗口。
8、努力改进群众工作方法。一要强化群众观念,牢记做好群众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坚决反对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诉求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做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主动性。二要提高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克服遇事 "拖、躲、捂、推"的"惰"性思想,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三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把群众最关心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住房、医疗卫生、教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问题解决好。四要实施民主科学决策,用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和衡量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做到明显影响稳定的政策不出台、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把握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
9、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政一把手应担负起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第一责任,把任务分解量化,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和奖评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突出重点,以典型引路,整体推进,通过各项工作的认真落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三要完善机制,强化考核。以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标准,明确达标要求,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中,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建立督查、评议机制,对基层工作的考核,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等办法,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管理。
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XX县综治办于11月份对全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工作调研。通过深入乡镇、村(居)调查研究、广泛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该县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广泛征集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利益格局、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还存在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1、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仍不够完善。全市“一中心五网络”运行体系中规定:区县设立社会管理中心,与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社会管理办和综合治理办。其中综治办为正科级单位,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由于原先的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挂靠政法委工作,可以说是常设的“临时机构”,其编制受政法委编制的限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县、乡综治办人员编制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管理是个大范畴,除了发展经济外,其余工作都包含在社会管理中,单靠一个挂靠部门去调度和考评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2、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一是基层政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乡镇社会管理中心承担着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防控、安全监管等诸多职责和任务,工作任务重。就XX县基层政法力量的配备来看,一方面由于年轻警力调出人员多,警力年龄结构偏高;另一方面由于受政法专项编制的限制,招录门槛高。政法机关人员很难得到及时补充,造成很多基层政法部门力量严重不足,2-3人的派出所还普遍存在。二是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以适应群众需求。社区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社区居委会趋于行政化,承担大量的行政部门工作,影响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部分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不规范,居委会成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导致居民对社区工作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支持。部分楼道长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服务管理作用未有效发挥。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企业缺乏有效监督。一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绿化等损毁严重,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部分小区因没有封闭,治安环境较差,入室盗窃案件频发。少数居民毁绿种菜、停车,私搭乱建,在小区住宅内开设家庭宾馆、饭店、棋牌室,在居民小区内开办加工厂,噪音、油烟污染扰民,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还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击鼓传花,群众跑了一圈,就是无人负责解决问题;二是少数部门责任意识不强,解决信访问题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未从根本上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仍然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没有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造成同一性质问题不同群众反复上访。同时,部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能力欠缺,遇到问题不愿选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维权方式,更多选择“零成本、快解决”的信访渠道,致使大量问题集中到信访部门,一些民商事纠纷甚至已经依法判决的诉讼案件也进入信访渠道。
3、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需求日益提高,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城市规模、人口迅速扩张,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现有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互联网虚拟社区、博客、即时通讯等迅猛发展,在“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网络舆情分析应对能力,成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当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偶发事件都有可能迅速升级演变成对抗激烈、难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房价过高与住房保障、劳动就业与分配不公、消极腐败现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成为当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前几位因素。
二、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考评机制。一是抓好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的落实。建议将区县社会管理办单独设为党委或政府的常设部门,升级为副处级单位,上级社会管理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社会管理办明确具体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设置。以进一步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和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特别是遇到难事推诿扯皮的问题,确保各职能部门形成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社会管理创新“创什么”、“怎么创”明确后,更需重视“怎么考”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考核是保障、考实是要求。在考核上,一是要体现考核的激励性,要与经济建设一样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奖惩激励的力度要能有效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分值不低于50%。二是要体现考核的导向性,紧紧围绕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进行绩效评价,要加大创新考核分值,不能把创新做法像金子掩埋在沙滩中。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奖项评比奖励办法,激励探索创新。三是要体现考核的科学性,综治考核要坚持过程和结果相结合,但不能事无巨细,纷繁复杂,要突出重点,化繁为简,制定公平公正、易操作的考核措施。
2、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多方参与的服务群众机制。一是加强政法服务管理工作力量的配备。建议上级部门能够适当增加警力编制的数量,尽快出台政法部门人员流动机制或招录工作机制,解决基层政法部门特别是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各级社会管理组织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提高各级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关口前移。把街道、社区作为源头治理的前沿,综合协调和引导各部门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统筹谋划,尽快解决社会管理中的新问题。
面对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问题,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具体操作层面的分析研究,才能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但社会管理创新不能仅靠纸上谈“新”,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找准落脚点和切入点,千方百计集聚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把上级精神具体化,把外地经验本地化,把理论研究务实化,既谋又干,既知又行。一是建立社会形势分析例会制度。要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分析社会形势,每月召集成员单位交流分析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情况以及掌握的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展趋势、解决措施等,进行分析研判和研究部署,对重大复杂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二是建立基层社会管理指导员制度。推行市级机关结对联系区县,县级机关单位结对联系乡(镇)活动,从机关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热心从事群众工作人员,组建村居社会管理指导员队伍,在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三是建立标本兼治机制。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比较多,仅在事发时疲于应付,而疏于事前防范、事后原因分析以及源头治理等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立足标本兼治,想方设法从源头移走“火药桶”上下足功夫,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的转变。首先要积极完善稳定风险评估。对实施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征地拆迁项目,规范评估程序,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其次要着力规范社会行为。通过深化法治建设,强化行政监督、执法监督和问责,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执法公信力;通过组织开展更丰富、更高频率、更深入基层的社会教育和文化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出台严管干部工作规定,深化反腐倡廉,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再次要加强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和积极性,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