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州已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2016-11-12

导语:何为大病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中提出,今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大病医保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大病医保已全面覆盖广州全市460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参保人就能按规定享受最高达12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

超出最高支付限额还可再报70%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参保人仅需按152元/年(2016年调整为167元/年)的标准参保缴费,同步各级财政补助按每人366元/年,就能在享受最高18.28万元的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待遇的同时,无需额外缴费,还能按规定最高享受到12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大病医保金额外支付50%;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即超出18.28万元后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金再按70%比例支付。

以广州一名年仅20岁的在校大学生小郭为例,去年他被确诊患有“EB病毒相关T细胞增殖性疾病”,由于此前小郭的学校并没有为其参保,治疗前期高达30多万的化疗费用全部需要自费。去年9月,广州正式启动了居民大病医保,小郭的家人也在医生的建议下积极为其参保。可喜的是,小郭与亲生姐姐的骨髓成功配型,姐弟俩随即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据了解,从去年10月起至今,包括手术在内的治疗费用高达29.26万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共报销19.2万元,其中大病医保基金就报销了5.16万元,大大减轻了小郭一家的经济负担。

来自市医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共有1514人、3534人次通过系统记账方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合计记账费用达1095.262万元,人均额外报销7200多元,次均报销3099元。

享大病医保前提是及时参加居民医保

需要强调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限有较严格的规定,如果不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那么明年一整年都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自然也无法享受大病医保的待遇,因此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居民医保参保人,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参保即将开始,市民要留意参保政策关闭的时间节点,及时参保。

●城乡居民参保人按152元/年(2016年调整为167元/年)标准参保缴费,同步各级财政补助按每人366元/年,就能在享受最高18.28万元的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待遇的同时,还可最高享受到12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限有较严格的规定,如果不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那么明年一整年都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民要留意参保政策关闭的时间节点,及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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