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7-03-17

从吉林市人才市场了解到,吉林市为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引导和带领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目前,吉林市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下面由小编向大家介绍吉林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创业政策第一项是税收优惠。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创业政策第二项优惠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符合规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15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

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创业政策第三项是社会保险补贴。

吉林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审核后可享受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政策第四项是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