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创新创业政策
2017-03-17
从珠海市举行的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围绕培养和提升创业能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提升公共创业服务水平等十个方面,珠海市出台了30项政策措施,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留学人员创业,鼓励创新创业,从而推出创新创业政策。
珠海将对创业租金补贴由原每年最高3000元提高到每年最高8000元,同时新增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才租房补贴等补贴项目。
同时,珠海对享受贴息的对象不再规定注册登记年限,打破户籍限制,将个人享受贴息的创业小额贷款额度,由最高为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吸纳就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
根据新政策,珠海市将建立一批创业实训(见习)基地。
对创业实训(见习)基地组织创业实训(见习)活动的,按照服务人数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最长3个月的创业实训(见习)补贴;对经创业实训(见习)后在本市成功创业的,每成功一人按1500元标准给予奖补;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创业者参加培训的,给予400-2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每年举办创业领导能力培训班和创业企业骨干人才培训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业务骨干。
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工程,珠海将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和楼宇设施,通过省、市合作共建,建设一个总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容纳创业项目200个左右、直接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的省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并力争在三年内打造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珠海还将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由现行20万元调整为最高50万元,预计到2018年,该市将认定10个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