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信用卡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呢?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由于各家银行政策的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下面我们来说一下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最低还款额-还款金额)*0.05=滞纳金
例如,上个月用信用卡透支了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在最后还款日,只交了200元,那滞纳金就是(1000-200)*0.05=40元。
注意:各个银行虽然都遵守百分之五的收取标准,但起步价有所不同的。比如交行和招行就是要收取最低10元或1美元。
提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于2017年1月1日,将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信用卡循环利息
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在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但不能低于最低还款额)。
当您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循环利息的算法:
如每期消费在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使用信用额度取现是从当天开始计算循环利息。
比如:
王丽持有的平安信用卡每月的账单日设定为15日,最后还款日为次月5日。
11月2日,王丽消费人民币400元,11月3日为记账日;
11月10日,王丽消费人民币600元,11月11日为记账日;
11月15日,银行为王丽结算当期所有交易,账单列印11月应缴款金额为¥1000元。
在12月5日之前,王丽还款1000元,则不必支付任何利息,循环利息=0。
在12月5日之前,王丽也可以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0×10%=100元。若在12月5日还款100元,12月的对账单将列印的循环利息为:
【400×8天(11/2—11/10)+(400+600)×24天(11/11—12/4)+(400+600-100)×11天(12/5—12/15)】×0.0005=18.55元。
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消费后,能在还款日前还上全额就一定要还上,还不上也至少要还上最低还款额,否则,会产生利息、滞纳金,甚至逾期,对个人的征信记录有非常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