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妇女创业贷款

2016-12-02

鼓励扶持农村妇女创业,是惠及妇女民生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是实现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升级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宁夏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的相关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宁夏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宁夏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3.2亿元

从5月9日下午召开的宁夏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视频推进会上获悉,截止2013年3月底,宁夏已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3.2亿元,扶持2.73万名农村妇女创业,惠及群众12万人,有效改善了我区妇女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众多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走上致富路。

自2011年10月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妇联积极主动协调财政、劳动、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行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实施,重点“引领妇女创业、服务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对从事设施农业、畜牧业等项目的城乡妇女予以信贷支持。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到期贷款涉及14个县(市、区),共计3500万元,已全部回收,回收率100%,无不良贷款。

今年,我区又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30件实事,计划为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提供10亿元小额担保贷款,全面促进广大城乡妇女就业创业、帮助妇女增收致富。截至4月10日,各县(市、区)共注入担保基金5230万元,自治区财政将按1:1给予配套。

宁夏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发放

12月1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获悉,宁夏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自治区财政今年的3000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各地的配套资金也已开始注入。其中,列入先期试点的银川市金凤区、吴忠市利通区以及隆德县已将贷款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手中。

2011年至2013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将为“宁夏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项基金”注入3000万元,金融机构按担保基金总额以1:10的比例向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贷款。目前,银川市和吴忠市等地的配套担保贷款基金也已注入。其中,利通区已发放贷款58万元,隆德县已发放42万元。

据了解,宁夏凡从事自治区、市、县(区)确定的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年龄在18-60岁,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按期还款能力的农村妇女,均可申请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过去的3-5万元提至最高可贷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妇女创业的机构,由过去最高可贷5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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