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奋斗的文章
年轻的你不要害怕孤独,因为孤独正是你奋斗的最好时候,下面小编带给大家的孤独奋斗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孤独奋斗的文章:奋斗之孤独的一个人
一个人安静的躺着,没有言语,没有表情。有的只是麻木、沉默、伤感、揪心、错乱的思绪……有太多无法放下、更改、抹灭、逃避的事情……
祈求上天把尘世的礼物扔到他人的脚下吧,请赐给我不受烦扰的心灵!仅此而已。
我不具有才华横溢的大脑、帅气绝顶的容颜、富甲天下的财气、一呼百应的职权,我只有心灵的清纯。我仅带着这份简单的纯真闯荡数载个春秋,历尽人生的磨难、饱经世事的风霜……我还是带着这份纯真,我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变得粗俗,也不会因为世俗的污染而丧失本质,我仍然对未来寄予厚望、对世人投以热忱,我还是带着这种经过生活漂染、岁月过滤后的纯真向前缓行。
我已自认为自己足够坚强,老天为什么还要这样安排我这纯真的命运,我已尽力了、拼搏了、奋斗了、现在却成了一个失败者,一个孤独的失败者……别人总看到我笑,以为我有着精灵般的快乐,可有谁看到了我笑里的那份牵强,那份酸楚?…….
我的身边似乎总有着一群的兄弟姐妹陪伴,可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能帮助我,我真的还不如一个虚拟网络上一个虚拟的人物,我始终都只是一个人罢了、从来都没有人走进过我的圈子,我试图走进你们的圈子,可那都只是徒劳,我回过头来像后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还站在原地没动,原来我从来都没有走出那条无界限,我还是一个人,孤独的一个人,孤独的在自己的圈子里无谓的转…转的忘了我自己,忘了一切……
我不知道究竟是这个世界遗弃了我、还是我脱离了这个世界…我只知道它不属于我……
因此我想放弃走进这个世界的妄想,我想选择自甘堕落,如果时光不能倒流那就请它流逝的更快些吧、让我尽快的结束这了无生趣的人生、我已生无可恋,只是我在这个世界欠下了太多的债,我的母亲,我不能让他白养活我二十一年的时间,我欠了她太大的一笔债,已至于我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去还这笔债,尽管它永远也还不完,但至少我要做到心安理得,就算离开我也要了无牵挂的离开,等我没有了遗憾、没有了愧疚、没有了牵挂的时侯,我就可以安心的离开…离开这个世界去寻找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地方……
我还是先在这条生活的道路上爬行…独自一人…艰难的像前爬……一个人,孤单的一个人,命运注定了我的孤独
孤独奋斗的文章:孤独的奋斗者
老李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因为他的年龄,圈里人都喊他老李,他并没表示过反对;圈外人则都称他为律师,但也是当之无愧的。
然而他却是没有证件的律师,说是土律师吧也不十分确切,因为他大都是在省城帮人打官司,并且还都是大案或难缠的案子。他的执着,他的认真,曾让多位法院领导感到头疼。
说起来,他只是半路出家学习的法律。那是因为在中年时妻子的背叛,生意的倒闭引发的官司所促成的。
他原籍是上海人,中年调动至某省一地级市的矿务局工作。因为工作不顺利,就辞去工作下海经商,和妻子开了一家酒店。经营期间,他负责管理,妻子负责财务,夫唱妇随,的确是顾客盈门,生意兴隆。
然而好景不长,想不到具有江南美女风韵和气质的漂亮的妻子却招来了蜂蝶的青睐,再加上妻子经不住诱惑的风骚举动又让蜂蝶们有机可乘。刚开始他还苦劝妻子要谨慎,不要让人说闲话,妻子也满口应承一定要改正错误。可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妻子却暗中和一个比她年轻的纨绔子弟勾搭成奸,并预设了一个大阴谋,布下了一个大圈套。她伙同情夫先把酒店的存款转移,又通过赊账、赊货等手段逐渐让情夫变成了酒店的债主。
有一天,妻子突然告诉他酒店保不住了。他听了这句话,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急问怎么回事。
“这段店里赊的货太多,可赊出去的帐却收不回来。现在债主追着要账,你看咋办?”妻子的这句话让他顿时惊呆了。
他明明看着生意如此红火,怎么还会赔钱?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妻子的情夫——也就是债主上门逼债了。他不服气,就和债主辩理。可辩也没用,帐目一点也不错的。没办法,经过协商,他就把酒店抵给了债主。酒店没有了,妻子却又提出和他离婚。他心里正在迷惑和急躁,听妻子一说,根本没考虑就答应了。
办完离婚手续,他就单身离开了家,租了一间房子居住,考虑怎样东山再起。日后却发现和他离婚的妻子还是到酒店上班,还是主持着财务的管理工作。他就开始怀疑,可也没啥话可以说。谁知不到一个月,离婚的妻子就要在酒店和新店主结婚了。到这时,他才明白是自己被他们合伙骗了,并且还是早有预谋的。
于是,他气不过,在他们举办婚礼那天,就上门质问他们。结果被新店主命人打了出来,离婚的妻子还狗血喷头地骂了他一顿。在场的人无不对他嘲笑、奚落,个个都是用鄙夷的眼光目送着他。他好像一只落汤鸡一般,低着头,仓皇无助地离开了。
他回到租住房里,一头扑倒在床上就是好几个小时。他思前想后,越想越气,决定要到法院起诉这对狗男女。
他先找律师咨询,律师解释说可以以合伙诈骗为由到公安局报案。他就请律师写了一份报案材料到公安局,可公安局说这属于民事纠纷不予受理。他就又找律师请教怎样到法院起诉,律师帮他写了一份诉状让他递交到了法院。不料这场官司竟以他的败诉而告终。
从此,他就立志自学法律,认为自己这些年的遭遇,都是因为不懂得法律所造成的。谁知一钻进去,他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一边给别人打工维持生计,一边刻苦学习。几年下来,竟然达到可以为别人代理案件的水平。
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人介绍他来省城做法律服务工作。他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全部家当,就装在一个皮包里,用一只手提上就过来了,还有点义无反顾的悲壮。
虽没证件,但挂靠一个律师所也能做很多业务。由于他对待同事谦虚温和,个子不高却总是面带微笑,一口南方味道的普通话又差不多是是字正腔圆,所以很快就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和尊重。刚开始,他没办理过什么大案子,平时可见的小案子却也做得成绩斐然。
到了2008年年底,因为他不顾律所主任的反对,接了一个控告某公安局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和某著名医院替公安机关隐瞒犯罪事实的案子而被辞退。从此他便独自以公民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身份而无拘无束,驰骋在各个司法机关之间。
那次的那个案子,是某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在看守所内,对一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涉嫌诈骗(经以后调查是冤案)的案子进行审讯时动用私刑,打断了老太太四根肋骨。办案人员看到老太太疼痛难忍,就送到某著名医院进行治疗,结果却死在了医院实施抢救的病床上。根据可以看到的病历、照片等证据,足可以认定老太太在看守所曾被殴打过,具体是怎样死亡的,在哪里死亡的,无法解释清楚,可该医院却声称是正常死亡。
对于这些疑点,老李首先写了份材料,让老太太的家属控告公安局。为了帮老太太讨回公道,他曾带着老太太的家属去过北京,曾引起过媒体的关注,几家报纸对这个控告和其中的诸多疑问进行了报道;同时他还代理老太太的家属以医疗过错赔偿纠纷起诉这家医院。
开庭前几天,老李被告知这家医院的代理人是某大律师所的主任,在律师界属于大腕级的人物,就有点不太自信了。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经朋友介绍请我为他帮场,也就是从那时才和他认识。
第一次合作,又是面对一个强手,本应慎重对付。我就和老李分工,让他负责涉及具体案情的部分,我负责发问和辩论,关键时可以交叉进行。开庭时,我们果然配合的十分默契,把对方代理人辩得哑口无言(之后成了朋友)。开过庭,某公安局和这家医院选择了妥协,和我们达成了调解协议,对老太太的家属给予了数额不小的经济赔偿。以后,他每接到一起大点的案子,总会参考一下我的意见,好像成了定式。
一次他接到豫西某县一名刚入校的大学生猥亵一名女童的案子,一看资料,明显是桩冤案。在以辩护人的身份为这名大学生奔走呼号期间,他曾多次找到该县的县委书记、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等进行交涉,不知遭遇过多少冷脸。然而,不管他怎样努力,一审、二审都还是判决这名大学生猥亵儿童罪成立。但他不顾各级领导的反感和冷淡甚至嘲讽,仍然坚持继续为这名大学生到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二年多的努力,终于使上级法院改判了这名大学生无罪。
他秉性刚直,不畏强权,做事认真,但有时也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当碰到委托人欺骗他、歧视他时,总是气得大骂他们坏了坏了良心。一次为一名委托人讨回了十几万元的赔偿款,可委托人拿到钱之后就不照面了,打电话也不接。他为此就把这位当事人告上了法庭,可一审法院竟以公民代理不准收费为由判决他败诉。他不服又提起了上诉,我则写了一篇《论公民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利的保护》的报道给予舆论支持。其中我这样写道:“关于公民作为诉讼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应得的报酬问题,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中,规定公民代理不准收取代理费用,可在之后出台的合同法中却又明确设置了一种委托合同的种类,委托是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服务委托与被委托也涵盖其中。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到底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合同法哪个效力大?回答是肯定的。”这几句话,曾在网络上引发了一场大讨论。但值得庆幸的是,真的影响了这个案件的二审判决。
老李的代理或辩护行为,和正式的律师相比,实际上已超过了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工作范畴。他的一些作为,是正式律师不愿做的,因为有一部分领域是律师不敢触及的,而他的公民身份则可以打破工作中的很多限制,具有极大的自由空间可以利用,当然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超人的胆识和坚忍不拔的毅力的支撑。
因为诉讼案源的极不稳定,再者还因为他多为社会底层的弱势者服务,所以导致他有时生存都成了问题。为了生存,他也很时髦地办了几张信用卡,有时就用来透支现金以度日。这几年在省城的活动,他得罪了不少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甚至被有些人视为眼中钉。他在一起案件的代理过程中,因和委托人发生误会,被委托人以信用卡诈骗为由举报到某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一查他的情况,不问青红皂白就把他抓了起来,还把他送到看守所关押了三个月的时间。他出来之后,感到不可思议,自己无缘无故的竟被折磨这么长的时间,于是立即跑到检察院控告派出所和看守所对他进行非法拘留和非法关押。因为他使用的信用卡的几家银行并没有起诉他,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自诉案件,就是说没有银行的起诉,公安机关对他采取任何措施都是违法的,为此几家银行还纷纷站出来为他澄清。对于他提出的控告,检察机关非常重视,最后主办民警及主管领导诚心为他赔情道歉,他才不再追究。举报他的委托人至此则诚惶诚恐,后悔莫及,而他却原谅了他的委托人,继续为其代理案子,一直到二审胜诉。
最近的一段日子里,他为一个票据诈骗罪的受害人作代理人。在公安机关无法追回受害人被骗的巨款的情况下,在法院开庭之前,他极力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的申请被审判长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予以驳回,他就拿着刑法和刑诉法中的依据反复找院长,结果还是以本省无此先例为由予以拒绝。他不服气,就跑到中院提起上诉,结果也被裁定驳回。为此审判长还撺掇受害人和他中止委托关系,理由是这个老头儿太缠人,太不懂规矩,反复找领导,使他们做法官的丢尽了颜面。如果不和他解除委托关系,合议庭的几个审判人员都会不高兴的。
没办法,性格如此,哪会轻易改变。他有时嫉恶如仇,锋芒毕露,一点不留情面;有时又是穷追不舍,死缠烂打,能把人烦死;有时被欺骗、被歧视、被侮辱,竟是一点也不抱怨;有人说他冥顽不灵,他也只是笑笑,并不反驳。不管怎样的遭遇,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永远是第一位的。和其他人相比,可能会被认为他性格有缺陷,用俗话说的一根筋来形容他也许最为合适。
他就是这样的坚持着,好像没有什么时候收手的计划,也好像还没有感觉到自己的晚景会怎样的凄凉!
他时常给我打电话,我倒习惯了。如果长时间不打电话给我,我则会想到他是不是——出事了——或者……。所以,有时也会给他打一次。他接了电话,我也就放心了。毕竟他是一个人孤独地奋斗在这个世界上……。
2012年9月11日上午
孤独奋斗的文章:孤独与奋斗
什么是年少?什么是青春?什么是未来的方向?崭新的我们在时光的洪荒中被冲刷得面目全非,却咬牙坚持着来时的路。义无反顾的朝着一个方向奔跑。这也许就是年少时最值得炫耀的一件事吧。可以一直保留内心深处的执拗,顺从自己的本心。在这模糊得定不下界限的时光里,迷茫总该是出现得最多的情绪,思考总该是出现最多的一种状态。同一件事也许便在不停的思考中得到了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恍惚中,当你再次回首时,你已经离记忆里的你很远了。像刚睡醒时回忆之前的梦境。却倏忽地发现眼前只剩下了几个残存的片段。
终于,在反复的孤独中,我学会了成长。那些背后用孤独反复推算出的东西。让我找到了成长的价值——奋斗。
人的一生,总会慢慢地缅怀过去的种种,可能是失败的,遗憾的。也可能是成功的,绚烂的。但不管是哪种可能,深藏在内心最值得留念的一定是在做那些事时,你拼尽一切的的努力却不觉得疲惫的精神,和你无法放弃的奋斗。它们尽管离现在时隔遥远,但却像甘草棒一样。每当回忆时,都能咀嚼出新的滋味。甜蜜里是一些淡淡的苦涩,让人不禁轻轻皱起眉头。
“奋斗”一词看似具体但实则抽象。每个人对它的理解也尽不相同。鲁迅说过:“背着苦恼的命运,和自然奋斗”。苏格拉底却认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塞内加说过:“我们的奋斗目标,不是长寿而是活得正直。”可歌德却说“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生活和自由,假如他有天为之而奋斗。”丁尼生也认为“要奋斗,要探索,要有所发现而不要屈服。”
“奋斗”尽管有许多种目标与方式。但毋庸置疑,它是唯一能使我们前进,能使我们成功前的一种必然经历。“奋斗”像包裹着蚕的层层厚茧,而我们却是茧内那一只只柔软的昆虫。在快要完全被黑暗吞噬前进行一场决定生与死的搏斗。“奋斗”虽然在进行的时候会让我们感到十分沉重压力,让我们很累。但是在完成时等待着我们的却是完美的新生。
我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在我的无畏的青春中。如同初生牛犊般的我,在新生的世界里横冲直撞时,所体会到的奋斗。
那是一种青春的奢侈品,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怎样也无法理解那种感觉的。它像是你在年少时看到过的第一场烟花。让你感到新鲜与奇妙。可那次之后,无论你再遇到怎样华美的烟花。都再也比不上那场记忆里的了。那是隐藏在时间里的珍贵。就因为这种“珍贵”的记忆。我们才能收获许多,才会懂得了任何东西的来之不易。它,让我们慢慢成长为有斗志,懂得为自己争取的人。
再回首,前方仍是漫漫的望不到尽头的时间长河。身后是已走过的白色迷雾。但在这条路上,我们仍然执拗的前行着,不后退,不后悔。我们乘在用奋斗作为前行的船只上,然后用不懈的努力作为划水的船桨。明亮的眼瞳里充满了坚定的色彩,直到行驶到成功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