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2017-04-13

日前,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11日,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南充市已于今年初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将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了细则:

据了解,住建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了操作细则。缴存城市公积金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出具书面证明,并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实相关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与缴存城市公积金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负责人介绍,异地缴存职工回家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是在全国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用途为购买南充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人需要提供异地公积金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附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职工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收入证明》(附近1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以及公积金贷款其他资料。

全市已办理异地贷款289笔:

“如果能公积金异地贷款,我儿子就可以回来贷款买房子了。”市民陈先生得知《通知》后,觉得儿子买房子将不再是难事了。原来,陈先生的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泸州市,现已工作两年,考虑到在当地买房压力等,打算回南充购置新房。而陈先生想到儿子在泸州工作的单位已缴住房公积金,想让儿子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我市已施行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我市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我市实施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从今年5月起,我市扩大了异地贷款缴存职工范围,开展省内外异地缴存职工在南充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业务。申请人只需提交缴存证明和收入证明(表格可网上下载),到市公积金管理进行资格认证和信息登记。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理异地贷款289笔,金额近9000万元。

在南充缴存公积金在外地买住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这个疑问,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到外地买住房,可以在本地贷款,也可以比照前述,在外地享受异地贷款政策。若在本地(我市)贷款,则要求申请人在南充市内有经过评估、足值的抵押物,购房地限于省内城市,购房人只能是公积金缴存人或配偶,所购住房为已签约备案的新建商品房(非二手房),贷款资金直接划入楼盘开发商账户,其他政策与本地购房基本一致。(来源:南充新闻网-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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