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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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3月1日实施,趁着刚开始登记的时间,我们可以自己普及一下不动产登记的一点常识。下面就是jy135网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的经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哦!

对城里人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最直接的是房地统一。我们经常说房地产,其实房产、地产是两码事儿。按国际标准,只有地产,没有房产,所谓的不动产是指地产及其上面的建筑物。因为在物理世界,只有土地是“不动”的。因此,不动产登记,让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做,还是有道理的。

我国情况特殊。按宪法,我国城市土地是国有制。我们的普通商品房,房子是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大家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所以我们就犯嘀咕———这不就成了租用吗?对。但经济法上有说法,无限期或非常长期的使用权,就相当于所有权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原则上规定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延期———尽管缺乏细则,也不清楚是不是免费。

《物权法》的规定相当原则,有待具体的细则。我们已经等了7年。在物权法各项细则中,有前提意义的就是《不动产登记条例》(现在加上了“暂行”二字)这部条例,就是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当然包括房产与地产的统一。

有房子的人,都特别珍惜自己的房产证,但从法理上说,“地产证”更牢靠。没有“地本”的房本,那是相当虚幻的。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包括推动房产与地产统一,就是变成一个本本。这就是法学家们经常说的“不动产登记核心要件是登记簿”的意思。

对于不动产登记,城里人比较关心自己的房子。但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最大一笔不动产,在城市的环路以外———广大农村地区。

或许您会说,农村不动产能交易吗?对,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要改变这一点。以农村承包地为大头,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改革,会使农村土地“活”起来,使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权。而这些改革的前提,就是明确的权属关系,也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明确这块玉米地是谁家的,把权属证书发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人手里,这块地才能更顺利、完整地流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才谈得上清晰分离。土地流转、农地“入市”就具备了前提条件。这样,农村不动产就值钱了。

您可能动心了。但还是得告诉您,“小产权房”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并不能改变全世界都通行的土地用途管制,也不可能改变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制。

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市民不需多处跑,在指定办公地点就能一步查询,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认为,统一登记之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30个工作日办结、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可以查询的信息,申请人不必再提交材料、材料不全需当面告知等一系列措施,“都是更好地保护了普通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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