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游签证
香港旅游签证,是去往香港旅游所需要办理的证件,2007年1月1日为起,部分内地城市已纳入(港澳个人旅游计划)之内,可以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证(G))自行到香港旅游。而其他地区只能够办理(港澳团队旅游签证(L))到香港旅游。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香港旅游签证,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香港旅游签证申请条件
城市为:广东全省,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限17个区县),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成都,济南,大连,沈阳,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武汉户籍市民首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户口所在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1]
香港旅游签证办理
内地广东省及23个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及昆明)的居民,如欲以个人身份来港观光旅游,必须取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可供一次或两次有效的「个人旅游」签注。
香港旅游签证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凭照相馆打印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香港旅游签证办理流程
[2]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5、正规旅游公司开具的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你到旅游公司报名参加旅游团,旅游公司就会给你开出旅游发票;如果你户口所在的城市开通港澳自由行,则不需要此项)。
香港旅游签证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20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4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香港旅游签证处理时限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证: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证:10个工作日。
香港旅游签注种类
1.个人旅游G: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及28个城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及28个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可以申请自由行到港澳,多次进入签注暂时仅签发给深圳户口居民。
2.探亲T: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商务S:分为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
4.团队旅游L: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
5.其他Q: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
6.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已经停止发行的签注或旧版签注种类
1.奥运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仅在2008北京奥运期间签发
2.访问F:为新版“个人旅游G”签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请地域限制和新版G签注一样,手续较旅游L签注简单,已于2007年更换为“个人旅游G”签注。
3.旅游L:为新版“团队旅游L”签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签注一样,申请时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于2007年更换为“团队旅游L”签注。[3]
香港旅游签证注意事项
(一)持个人旅游签注,在有效期内可自行持证出境赴香港、澳门,无须参加旅游团。
(二)申请签注时,请确保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超过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20天以上。
(三)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四)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五)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未满16周岁须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并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探亲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六)申请人选择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通行证的,务必在申请表仔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栏。选择邮政速递由速递公司收取15元/件费用。
(七)经公安部批准,对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实行政策调控的地市,按照调控措施审批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探亲签注。政策调控措施对外公布。
(八)赴港澳的内地居民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两地的有关法律,如违反上述法律,将依法查处。对在港澳期间有违反当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行为的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2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
(九)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证件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十)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