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然人独资股东决定

2017-06-13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年自然人独资股东决定,供大家参考!

2017年自然人独资股东决定范文一

股东XXX一人投资设立XXXXXX有限公司决定委派 XXX担任本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聘任XXX担任公司经理,任期三年;委派XXX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三年。

股东: (签字):

年 月 日

2017年自然人独资股东决定范文二

XX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第一号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股东XX决定:

1、由本人XX出资成立XXXX公司(自然人独资)。

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人代表,由XX担任,任期三年,届满可连任,住所:XXXX。

3、公司不设经理。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委派X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届满可委派连任。住所:XXX。

5、以上执行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6、股东同意委托XX代表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8、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自营业执行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9、股东同意委托XXX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监事签名:

五月三十日

2017年自然人独资股东决定范文三

×××××××有限公司××××年度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第次×(临时)股东会于××××年××月××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先生主持。

会议就公司 事宜以 (举手表决、投票等)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1、 2、 3、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