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置房继承要交多少税?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安置房作为不动产的一种,是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的,这就是说,购买方在继承之后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意愿来进行对房屋的处理,大多数的人都是会遇到继承房产的相关问题的,那么海口安置房继承要交多少税呢,海口安置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呢?
海口安置房继承要交多少税
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需要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100万×0.05%=500元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3、营业税。房产证已过5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5年,估价×5.6%,总结起来的话,继承的话,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
海口安置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遗嘱继承人应提交: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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