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有什么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有什么?
为使外商投资更符合中国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避免盲目投资, 1995年6月,中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产业项目清楚地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大类。1997年底,中国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突出了产业重点,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的原则,同时充分体现了鼓励外商向西部地区投资的原则。
目前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的项目;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优势的项目等。同时,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传统产业和老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继续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项目。
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一)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
(二)属于高新技术、进行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
(三)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
(四)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
(五)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将继续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中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适时调整修改《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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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方式。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
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在吸收外资中占有相当比重。
中外合作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
外商独资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海上和陆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简称。它是国际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广泛使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其最大的特点虽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合作开发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合作开发比较以上三种方式,所占比重很小。